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9年度訴字第86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861號
- 原告
- 金玉堂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秋金
- 訴訟代理人
- 楊譜諺律師
- 被告
- 允河堂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法定代理
- 被告
- 人 盧嘉龍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智雄
- 被告
- 楊智雄
- 訴訟代理人
- 盧嘉龍
- 14樓之2
上開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時,在本院高雄簡易庭大樓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9年度訴字第861號
上開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指定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二時,在本院高雄簡易庭大樓第七法庭行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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