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100年度雄簡字第121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雄簡字第1216號
- 原告
- 聚昱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白歧敏
- 訴訟代理人
- 吳文欽
- 被告
- 寶弘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余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八日辯論終結,定同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於民國一百年九月八日上午九時十分再開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雄簡字第121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一百年七月二十八日辯論終結,定同年八月十一日下午三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於民國一百年九月八日上午九時十分再開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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