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100年度雄簡字第8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雄簡字第89號
- 原告
- 榕信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綉真
- 訴訟代理人
- 林明輝
- 被告
- 仕通電機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邱勇男
- 訴訟代理人
- 張郁晨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言詞辯論終結,並定同年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併候核辦。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雄簡字第8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貨款事件,本院於民國一○○年六月二日言詞辯論終結,並定同年月三十日下午五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併候核辦。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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