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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101年度雄小字第2099號

返還不當得利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02 月 06 日

法官郭育秀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雄小字第2099號

原告
藍秀英
訴訟代理人
游家榮
被告
金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峰豪
訴訟代理人
蕭宇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於民國一0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言詞辯論終結,定民國一0二年二月六日下午四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候核辦。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

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郭育秀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黃園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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