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01年度雄小字第209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2 年 02 月 06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雄小字第2099號原 告 藍秀英 訴訟代理人 游家榮 被 告 金豐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董峰豪 訴訟代理人 蕭宇清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於民國一0二年一月二十三日言詞辯論終結,定民國一0二年二月六日下午四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候核辦。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郭育秀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2 月 6 日書記官 黃園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