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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簡易庭101年度雄補字第24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獎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01 年 02 月 23 日
  • 法官
    朱家毅

  • 當事人
    楊勝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雄補字第240號原 告 楊勝利 上列原告與被告台灣雙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獎金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39,505元,應徵第1 審裁判費1,0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補繳上開裁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3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朱家毅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 記 官 賴佳慧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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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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