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102年度雄小字第68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雄小字第682號
- 原告
- 芮埕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葦蓁
- 訴訟代理人
- 吳佳蓉
- 訴訟代理人
- 陳紀曈
- 被告
- 雅得美運通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世維
- 訴訟代理人
- 陳珮綾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一0二年三月二十日言詞辯論終結,定民國一0二年四月三日下午五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候核辦,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雄小字第68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於民國一0二年三月二十日言詞辯論終結,定民國一0二年四月三日下午五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裁定再開辯論,並候核辦,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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