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04年度雄小字第88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4 年 12 月 1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雄小字第880號原 告 奇匠國際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建勳 訴訟代理人 楊凱茹 被 告 呂英招 訴訟代理人 慶曼麗 訴訟代理人 陳柏瑋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本院於民國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辯論終結,原定於同年十二月十日下午四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定於民國一○五年一月七日下午二時三十分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周佑倫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2 月 10 日書 記 官 陸艷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