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106年度雄簡字第140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雄簡字第1400號
- 原告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侯金英
- 被告
- 高雄碼頭裝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修綾
- 訴訟代理人
- 張鈞豐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薪資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因原告撤回訴訟,故再開言詞辯論。被告並應於收受本裁定10日內,向本院具狀陳報是否同意原告撤回訴訟,逾期即視為同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雄簡字第1400號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薪資債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因原告撤回訴訟,故再開言詞辯論。被告並應於收受本裁定10日內,向本院具狀陳報是否同意原告撤回訴訟,逾期即視為同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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