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0年度雄簡字第217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退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12 月 29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雄簡字第2178號原 告 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法定代理人 陳敦基 訴訟代理人 賴顧賢 訴訟代理人 凃裕斗律師 被 告 立豐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玉欣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退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因尚有需調查事項,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一一年二月十七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在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謝宗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29 日書 記 官 蔡靜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