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0年度雄簡字第4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10 月 1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雄簡字第401號上 訴 人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即 被 告 法定代理人 束崇萬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億愷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10 年9 月28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42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6,78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36 條之1 第3 項、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向本院繳納,如逾期不繳納,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4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林玉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4 日書記官 李月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