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110年度雄補字第35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買賣糾紛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1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雄補字第355號原 告 洪慶祥 被 告 速龍有限公司 上列原告與被告速龍有限公司間買賣糾紛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2,399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00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命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向本庭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原告之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2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張茹棻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2 日書記官 黃振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