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高雄簡易庭112年度雄補字第16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
    112 年 08 月 24 日
  • 法官
    鄭峻明

  • 當事人
    億滿客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雄補字第1606號 原 告 億滿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姿蓉 上列原告與被告椿萱長青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間給付貨款事件,聲請發支付命令(112 年度司促字第10991號),被告於法定期間 內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原告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本件原告請求被告給付貨款新台幣(下同)24萬9,934元,應徵第一審 裁判費2,650 元,扣除原告前已繳納之裁判費500元外,尚應補 繳2,150 元(2,650 -500=2,150 ),依民事訴訟法第436條第2 項、第249條第1項但書規定,請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7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4 日高雄簡易庭 法 官 鄭峻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8 月 24 日書 記 官 洪光耀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高雄簡易庭112年度雄補字第1…」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