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雄簡字第753號
- 原告
- 許智皓
- 訴訟代理人
- 吳政航律師
- 被告
- 春風淨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方耀慶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薪資事件,本件因須更新審理程序,應再開言詞辯論,爰定於民國114年1月20日9時48分在本院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3年度雄簡字第753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薪資事件,本件因須更新審理程序,應再開言詞辯論,爰定於民國114年1月20日9時48分在本院簡易庭第一法庭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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