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雄建簡字第12號
- 原告
- 金大方建材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秀珠
- 訴訟代理人
- 李門騫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國瑋律師
- 被告
- 鋐泰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竑進
- 訴訟代理人
- 張容瑄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袁裕倫律師
- 複代理人
- 徐嘉駿律師
- 被告
- 鉅福工程行
- 法定代理人
- 呂宗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4年7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院認尚有應行調查確認之處,爰裁定再開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雄建簡字第1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4年7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本院認尚有應行調查確認之處,爰裁定再開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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