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4年度雄小字第2879號
- 原告
- 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黎小彤
- 訴訟代理人
- 潘一帆
- 被告
- 胡昇帆 公示送達
上列當事人間清償分期款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2月12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40,527元,及自114年9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照週年利率16%計算之利息。
二、訴訟費用1,500元由被告負擔,並應於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加給按週年利率5%計算之利息。
三、本判決第一項得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