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4年度雄小字第538號
- 原告
- 張嘉津
- 被告
- 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即清算人
- 蔡鴻德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4年7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被告送達不合法,爰裁定於114年8月14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4年度雄小字第538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前於民國114年7月8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被告送達不合法,爰裁定於114年8月14日上午10時4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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