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保險小字第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95 年 06 月 21 日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原 告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訴訟代理人 甲○○ 被 告 乙○○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保險小字第25號損害賠償事件於民國95年6 月21日下午3 時1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一法庭公開辯論及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 官 周宛瑩 書 記 官 謝宗霖 朗讀案由。 法官當庭宣示主文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壹萬伍仟參佰肆拾貳元,及自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新台幣壹仟元由被告負擔。 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 判決事實及理由要領 一、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 條所列各款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二、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94年12月9 日8 時許,駕駛車牌號碼9386—FB號自用小客車,在高雄市○○街與後昌街718 巷口處,由西向東倒車行駛,未注意其他車輛,過失撞擊訴外人洪金榮駕駛、震亞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震亞公司)所有、原告承保之車牌號碼ZU—8682號自用小客車(下稱系爭車輛)之右前葉子板,造成該車受損,經送修後支出修理費用新台幣(下同)2 萬元(工資8,576 元,零件費用11,424元),原告已全數賠付震亞公司,爰依侵權行為及保險法第53條第1 項等規定,請求被告給付上開修理費用,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2 萬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息。 三、原告主張於上開時地,因被告之過失致原告承保之系爭車輛受損,原告已依約賠付車輛修理費用等情,業據其提出車損照片、理賠申請書各1 份為證,並經本院依職權調閱車禍肇事現場記錄等資料核閱屬實,而被告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復未提出書狀爭執,依民事訴訟法第280 條第3 項規定,對原告主張之事實視同自認,是堪信原告此部分之主張為真實。 四、按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應向被害人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民法第196 條定有明文。又依該規定請求賠償毀損所減少之價額,得以修復費用為估定標準,但以必要者為限,例如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最高法院77年5 月17日第9 次民庭會議決議參照)。系爭車輛遭被告駕車之過失撞擊而受損,支出修理費用2 萬元(工資為8,576 元、零件費用為11,424元),有估價單、統一發票附卷可稽;又系爭車輛係於93年10月出廠,有行車執照可憑,其距離94年12月9 日肇事時已使用1 年2 月(按:參酌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第6 款規定,固定資產提列折舊採用定律遞減法者,以1 年為計算單位,其使用期間未滿1 年者,按實際使用之月數相當於全年之比例計算之,不滿1 月者,以月計),則該車輛毀損修復之零件部份既係以新品替換舊品,於計算零件之損害賠償數額時,自應扣除折舊部分始為合理。本院依行政院頒布之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規定,自用小客車之耐用年數為5 年,採定率遞減法折舊率為每年千分之369 ,經計算結果(詳如附表),本件零件部分扣除折舊額後為6,766 元,加計工資8,576 元,合計15,342元,即為系爭車輛因本件事故所支出之必要修復費用。 五、從而,原告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求償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15,342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之95年3 月18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 %計算之利息部分,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範圍之請求,則屬無據,應予駁回。 六、本件訴訟費用額確定為1,000 元,應全由部分敗訴之被告負擔。又本件係因小額事件涉訟所為之判決,並依職權就原告勝訴部分為假執行之宣告。 民事訴訟法第436條之24第2項:對於本判決之上訴,非以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須表明原判決所違背之法令及其具體內容與依訴訟資料可認為原判決有違背法令之具體事實之上訴理由。(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21 日書記官 謝宗霖 附表: ┌─────┬──────────────────────────┐ │第一年折舊│11,424 ×0.369=4,215(元以下四捨五入,以下同) │ ├─────┼──────────────────────────┤ │第二年折舊│(11,424-4,215)×0.369=443 │ ├─────┼──────────────────────────┤ │合 計 │4,215+443=4,658 │ ├─────┴──────────────────────────┤ │原告所得請求之零件費用:11,424-4,658=6,7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