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簡字第1733號
宣示判決筆錄
- 原告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丁○○
- 訴訟代理人
- 丙○○
- 被告
- 尚屏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巷48
- 法定代理人
- 乙○○
- 被告
- 榮久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簡字第1733號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5
年6 月8 日下午4 時27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
一法庭公開辯論及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法院書記官 何承育朗讀案由。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新臺幣柒佰參拾壹萬零伍佰陸拾陸元,及如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之利息。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判決事實及理由要領
原告主張被告積欠其如主文所示之金額、利息未給付之事實
,業據其提出支票、退票理由單為證,經本院核對無訛,且
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場爭執,本院依據調查證據之結果,認
原告主張之事實堪信為真且有理由,爰判決如主文。
如不服本判決,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同時
表明上訴理由(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5 年 6 月 8 日
法院書記官 何承育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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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號碼、付款銀行│ 票面金額 │發票日 / 退 │當事人請求之利息起│
│ │ │票日 │算日及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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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0000000 │新臺幣捌拾參│民國九十四年│自民國九十四年十一│
│華南商業銀行 │萬貳仟零參拾│十一月三十日│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
│高雄分行 │陸元 │/ 民國九十四│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十一月三十│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
│CC0000000 │新臺幣參萬肆│民國九十四年│自民國九十四年十一│
│華南商業銀行 │仟柒佰柒拾參│十一月三十日│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
│高雄分行 │元 │/ 民國九十四│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十一月三十│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
│BXA0000000 │新臺幣壹佰捌│民國九十四年│自民國九十四年十一│
│臺灣土地銀行 │拾玖萬壹仟壹│十一月三十日│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
│新興分行 │佰貳拾參元 │/ 民國九十四│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十一月三十│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
│BXA0000000 │新臺幣捌拾玖│民國九十四年│自民國九十四年十一│
│臺灣土地銀行 │萬捌仟伍佰元│十一月三十日│月三十日起至清償日│
│新興分行 │ │/ 民國九十四│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十一月三十│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
│CC0000000 │新臺幣柒拾貳│民國九十四年│自民國九十五年一月│
│華南商業銀行 │萬參仟肆佰零│十二月三十一│二日起至清償日止,│
│高雄分行 │貳元 │日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
│ │ │/ 民國九十五│計算之利息。 │
│ │ │年一月二日 │ │
├─────────┼──────┼──────┼─────────┤
│CC0000000 │新臺幣參萬肆│民國九十五年│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
│華南商業銀行 │仟柒佰柒拾貳│一月三十一日│三日起至清償日止,│
│高雄分行 │元 │/ 民國九十五│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
│ │ │年二月三日 │計算之利息。 │
├─────────┼──────┼──────┼─────────┤
│PB0000000 │新臺幣壹佰萬│民國九十五年│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
│泛亞商業銀行 │元 │二月十日 │十日起至清償日止,│
│高雄分行 │ │/ 民國九十五│按週年利率百分之六│
│ │ │年二月十日 │計算之利息。 │
├─────────┼──────┼──────┼─────────┤
│BB0000000 │新臺幣柒萬陸│民國九十五年│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
│寶華商業銀行 │仟參佰玖拾陸│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
│高雄分行 │元 │/ 民國九十五│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二月二十二│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
│PB0000000 │新臺幣壹佰萬│民國九十五年│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
│泛亞商業銀行 │元 │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起至清償日│
│高雄分行 │ │/ 民國九十五│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二月二十二│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
│CC0000000 │新臺幣肆拾萬│民國九十五年│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
│華南商業銀行 │玖仟柒佰捌拾│二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
│高雄分行 │貳元 │/ 民國九十五│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二月二十七│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
│CC0000000 │新臺幣肆拾萬│民國九十五年│自民國九十五年二月│
│華南商業銀行 │玖仟柒佰捌拾│二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起至清償日│
│高雄分行 │貳元 │/ 民國九十五│止,按週年利率百分│
│ │ │年二月二十七│之六計算之利息。 │
│ │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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