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簡調字第1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管理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96 年 01 月 22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國家音樂廳大廈管理委員會 法定代理人 甲○○ 訴訟代理人 丙○○ 相 對 人 長捷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乙○○ 代 理 人 歐素慧 上列當事人間95年度雄簡調字第182號給付管理費事件於中華民 國96年1月22日下午3時28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二法庭調解爭議: 法 官 楊國祥 書記官 謝宗霖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丙○○ 到 相對人代理人 歐素慧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法官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陸萬參仟捌佰肆拾捌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22 日書記官 謝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