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調字第942 號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 聲請人
- 富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 相對人
- 乙○○
- 相對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調字第942 號損害賠償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12月3 日下午2 時3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 (3 樓)調解爭議:
朗讀案由: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丙○○ 到相對人 乙○○ 到相對人 甲○○ 到調解委員 李慧星 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兩造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互為讓步。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報知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等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拾柒萬伍仟元。給付方法:於民國(下同)96年12月3 日當場給付現金,並交與聲請人當場點收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