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小調字第4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96 年 01 月 30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鍾秀鳳即隆成工程行 聲請人代理人 甲○○ 聲請人代理人 丁○○ 相 對 人 新發成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相對人代理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小調字第48號清償債務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1月30日下午3時15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二調解爭議: 法 官 王俊隆 書記官 林宜正 朗讀案由: 聲請人代理人 甲○○ 到 聲請人代理人 丁○○ 到 相對人代理人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許福全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互為讓步。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許福全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96年3 月31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壹萬參仟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6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