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簡移調字第159號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 聲請人
- 瑋新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相對人
- 朋泰誠實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相對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簡移調字第159號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7月12日上午11時4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朗讀案由: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甲○○ 到相對人兼代理人 乙○○ 到調解委員 曾秀雄 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兩造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互為讓步。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報知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連帶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壹拾萬伍仟元。給付方法:自民國(下同)96年8 月起,按月於每月15日各給付柒仟元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二、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訴訟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