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簡調字第780號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 聲請人
- 聚合立廣告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 相對人
- 甲○○
上列當事人間96年度雄簡調字第780號損害賠償等給付管理費事件於中華民國96年11月5 日上午10時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 (3 樓)調解爭議:
朗讀案由: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相對人甲○○ 到調解委員洪慶同 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兩造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互為讓步。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報知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伍仟元,及自民國96年11月5 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以上筆錄,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