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221 號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 聲請人
- 信良五金商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甲○○
- 相對人
- 易大利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221 號履行契約事件於中華民國97年5 月1 日上午09時40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第一調解室(3 樓)調解爭議:
朗讀案由: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甲○○ 到相對人法定代理人 乙○○ 到調解委員林國禎 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兩造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勸諭兩造互為讓步。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報知法官。調解委員:林國禎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伍萬陸仟元。給付方法:於民國(下同)97年5 月6 日前給付完畢。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各自負擔。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