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422 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貨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高雄簡易庭
- 裁判日期97 年 05 月 07 日
調 解 程 序 筆 錄 聲 請 人 亞尼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相 對 人 乙○○ 上列當事人間97年度雄小調字第422 號給付貨款事件於中華民國97年5 月7 日下午4 時14分在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調解室一調解爭議: 法 官 謝雨真 書記官 許麗珠 朗讀案由: 聲請人法定代理人 甲○○ 到 相 對 人 乙○○ 到 調 解 委 員 葉明瑞 到 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 兩造 各陳述爭點。 調解委員 試勸讓步,兩造均同意讓步。 報知法官。 調解委員:葉明瑞 法官 諭知本件調解成立。 聲請人代理人 調解成立請求退費。 調解成立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願於民國九十七年五月八日前給付聲請人新臺幣(下同)參萬參仟陸佰元。 二、聲請人其餘請求均拋棄。 三、聲請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以上筆錄所載調解成立條款經依聲請交關係人閱覽並無異議後簽名。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7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書記官 許麗珠 法 官 謝雨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97 年 5 月 7 日書記官 許麗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