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9 分鐘讀完 全文 3,037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雄簡字第215 號

給付票款民事裁判日期 98 年 03 月 04 日

法官謝文嵐謝文嵐

宣 示 判 決 筆 錄

原告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庚○○
訴訟代理人
乙○○
訴訟代理人
丙○○
被告
百順機電空調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己○○○
被告
船順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丁○○○
被告
統領事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甲○○
被告
昌隆通風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戊○○

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雄簡字第215 號請求給付票款事件於中華民

國98年2 月25日言詞辯論終結,並於同年3 月4 日下午5 時在臺

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民事法庭宣示判決出席職員如下:

朗讀案由。

主文

被告百順機電空調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貳拾捌萬肆仟陸佰元,被告船順工程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陸拾貳萬參仟壹佰元,被告統領事業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陸拾萬伍仟元,被告昌隆通風企業有限公司應給付原告伍拾玖萬零玖佰貳拾元,及各如附表所示之利息。

訴訟費用新臺幣貳萬參仟零參拾元,由被告百順機電空調有限公司負擔參仟零玖拾元,被告船順工程有限公司負擔陸仟捌佰參拾元,被告統領事業有限公司負擔陸仟陸佰壹拾元整元,餘由被告昌隆通風企業有限公司負擔。

本判決得假執行。

判決事實及理由要領本件原告主張執有訴外人宏觀機電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背書轉讓之被告百順機電空調有限公司所簽發如附表編號1 、2 所示,票載金額新臺幣(下同)284,600 元之支票2 紙,被告船順工程有限公司所簽發如附表編號3 所示,票載金額623,100 元之支票1 紙,被告統領事業有限公司所簽發如附表編號4 所示,票載金額605,000 元之支票1 紙,被告昌隆通風企業有限公司所簽發如附表編號5 、6 所示,票載金額590,920 元之支票2 紙,詎屆期提示,均遭退票不獲付款。爰依票據法律關係提起本訴,求為判決如主文第1 項所示等情,業據其提出支票及退票理由單各6 紙為證。被告已於相當時期受合法之通知,而於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亦未提出準備書狀爭執者,視同自認,堪信上揭事實為真。本院依調查證據及適用法律之結果,認原告之主張為有理由,應予准許,爰判決如主文所示。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並表明上訴理由。(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高雄簡易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法   官 謝文嵐

  書 記 官 楊銘仁

法官當庭宣示主文如下: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楊銘仁

法 官 謝文嵐

中  華  民  國  98  年  3   月  4   日

書記官 楊銘仁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編號│票     號 │發 票 人│發   票   日│票面金額    │付 款 人  │ 利 息 之 計 算 │
│    │          │        │提   示   日│(新臺幣)  │          │                │
├──┼─────┼────┼──────┼──────┼─────┼────────┤
│ 1  │EN0000000 │百順機電│97年10月5 日│142,300元   │彰化銀行大│自97年10月6 日起│
│    │          │空調有限│97年10月6 日│            │順分行    │至清償日止,按年│
│    │          │公司    │            │            │          │息6%計算之利息。│
├──┼─────┼────┼──────┼──────┼─────┼────────┤
│ 2  │EN0000000 │百順機電│97年10月5 日│142,300元   │彰化銀行大│自97年10月6 日起│
│    │          │空調有限│97年10月6 日│            │順分行    │至清償日止,按年│
│    │          │公司    │            │            │          │息6%計算之利息。│
├──┼─────┼────┼──────┼──────┼─────┼────────┤
│ 3  │AAP0000000│船順工程│97年11月5 日│623,100元   │高雄銀行三│自97年11月5 日起│
│    │          │有限公司│97年11月5 日│            │多分行    │至清償日止,按年│
│    │          │        │            │            │          │息6%計算之利息。│
├──┼─────┼────┼──────┼──────┼─────┼────────┤
│ 4  │FKA0000000│統領事業│97年11月8 日│605,000元   │高雄市第三│自97年11月10日起│
│    │          │有限公司│97年11月10日│            │信用合作社│至清償日止,按年│
│    │          │        │            │            │八德分社  │息6%計算之利息。│
├──┼─────┼────┼──────┼──────┼─────┼────────┤
│ 5  │BDH0000000│昌隆通風│97年11月20日│295,460元   │高雄銀行北│自97年11月20日起│
│    │          │企業有限│97年11月20日│            │高雄分行  │至清償日止,按年│
│    │          │公司    │            │            │          │息6%計算之利息。│
├──┼─────┼────┼──────┼──────┼─────┼────────┤
│ 6  │BDH0000000│昌隆通風│97年12月5 日│295,460元   │高雄銀行北│自97年12月5 日起│
│    │          │企業有限│97年12月5 日│            │高雄分行  │至清償日止,按年│
│    │          │公司    │            │            │          │息6%計算之利息。│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高雄簡易庭上列當事人間98年度…」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