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0年度交附民字第33號
- 原告
- 黃聰建
- 訴訟代理人
- 黃愛萍
- 原告
- 林玉瓊
- 被告
- 黃育朋
- 被告
- 王銘秋即進力汽車貨運行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王淑惠
上列被告黃育朋因100 年度交上訴字第101 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0年度交附民字第33號
上列被告黃育朋因100 年度交上訴字第101 號公共危險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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