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9年度附民字第8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00 年 10 月 07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判決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李雅玲 被上訴人 即 原 告 王鈺芬 女 民國○○年○月○○日生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住屏東縣潮州鎮○○街22號 上列當事人間因妨害婚姻損害賠償附帶民事訴訟案件,上訴人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國99年5 月20日第一審附帶民事訴訟判決(99年度附民字第87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被上訴人即原告王鈺芬(下稱原告)起訴主張:上訴人即被告李雅玲(下稱被告)因網路交友關係認識原告之夫陳俊旭,被告明知陳俊旭為有配偶之人,竟自民國95年9 月5 日起至98年4 月13日止,與陳俊旭在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裕元花園酒店、老爺酒店、台糖長榮酒店等飯店、汽車旅館,發生多次性交相姦行為。嗣陳俊旭因行止異常,經原告再三追問及不惜以離婚相逼,陳俊旭始坦承上情。被告上開行為係故意不法侵害原告基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時間長達近3 年,情節重大,致原告精神上痛苦不堪。為此,爰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之侵權行為法律關係,提起本件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等情。並聲明: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下同)100 萬元。 二、被告則以:伊與陳俊旭只是朋友關係,陳俊旭雖有追求伊的動作,但伊沒有與陳俊旭交往,伊與陳俊旭並無親密關係,也沒有發生性交相姦行為云云,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按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負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附帶民事訴訟之判決,應以刑事訴訟判決所認定之事實為據,刑事訴訟法第487 條第1 項、第500 條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前開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侵權行為係指違法以及不當加損害於他人之行為而言,所謂違法以及不當,不僅限於侵害法律明定之權利,即違反保護個人法益之法規,或廣泛悖反規律社會生活之根本原理的公序良俗者,亦同。通姦之足以破壞夫妻間之共同生活而非法之所許,此從公序良俗之觀點可得斷言。婚姻係以夫妻之共同生活為其目的,配偶應互相協力保持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而夫妻互守誠實,係為確保其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之必要條件,故應解為配偶因婚姻契約而互負誠實之義務,配偶之一方行為不誠實,破壞共同生活之圓滿安全及幸福者,即為違反因婚姻契約之義務而侵害他方之權利(最高法院55年度台上字第2053號判例意旨參照)。是婚姻者,為男女雙方以終身共同生活為目的而組成之特別結合關係,夫妻當事人之一方對於婚姻關係之圓滿,寓有人格利益。故於婚姻關係中,當事人間互負有貞操、互守誠信及維持圓滿之權利與義務。此種權利,可稱為身份權、親屬權或配偶權。因此干擾婚姻關係者,不但侵害被害人之身分權或親屬權,而且也侵害被害人之人格利益。綜上,在婚姻關係存續中,通姦者與相姦者之行為,干擾他人婚姻關係之行為,可認係不法侵害被害人之人格法益。再按精神慰藉金之賠償,係藉金錢之給付使被害人在精神上所受之痛苦為適當之補償,其給付之標準應斟酌被告、被害人暨其父、母、子、女及配偶之身分、地位、資力、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核定相當之數額(最高法院51年度台上字第223 號、76年度台上字第1908號判例意旨參照)。 四、經查,被告因網路交友關係認識訴外人陳俊旭,明知陳俊旭係原告之夫,為有配偶之人,竟分別基於相姦之犯意,於95年9 月間某日,在某不詳之飯店或旅館,與陳俊旭發生性交行為1 次,又於98年4 月13日,在麗登精品汽車旅館,與陳俊旭發生性交行為1 次等事實,業據原審法院以99年度易字第283 號刑事判決,認被告2 次所為,均係犯刑法第239 條後段之相姦罪,並分別判處被告有期徒刑3 月,減為有期徒刑1 月又15日,及有期徒刑3 月,定應執行刑為有期徒刑4 月;其餘被訴於附表所示時、地與訴外人陳俊旭發生性交行為之相姦犯行部分,則經原審法院認為犯罪無法證明,而不另為無罪之諭知。被告不服提起上訴,經本院以100 年度上易字第714 號刑事判決駁回上訴確定在案,此有該刑事判決在卷可稽。是原告主張被告與訴外人陳俊旭自95年9 月5 日起至98年4 月13日止,多次發生性交相姦行為,其中就本院上開刑事判決認定有罪部分,洵屬有據,就本院上開刑事判決認定不另為無罪諭知部分,則無理由。被告分別於95年9 月間某日及98年4 月13日,與原告之配偶陳俊旭發生性交相姦行為之犯罪事實,既經本院上開刑事判決認定在案,則原告依前述規定,就此部分請求被告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即屬有據。且原告之人格法益因受被告上開不法侵害,精神上受有相當之痛苦,洵可認定。 五、原判決認原告此部分之請求為有理由,因而依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之規定,審酌原告係大學畢業,負責在家操持家務及照顧子女,為家庭主婦,名下有汽車1 輛、存款685,829 元,並無不動產,96、97年間所得分別為1,928 元及3,411 元。另原告之配偶陳俊旭為某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名下有6 筆不動產、13筆投資,97年度所得為1,223,558 元。被告則為大學畢業,現為護士,每月薪資為31,800元,名下無任何不動產及動產,96年間無所得收入,97年間所得收入則為124,277 元,父親罹患中度精神障礙並無業,家中尚有在學之胞弟等情,有原告提出之畢業證書、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財產歸屬資料清單、臺灣銀行及第一銀行存款餘額證明書、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97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各1 份,及被告提出之畢業證書、勞工保險卡、戶籍謄本、中華民國身心障礙手冊、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學生證各1 份,暨原審依職權調閱之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公司基本資料查詢明細表,分別附於本件案卷及原審法院99年度易字第283 號刑事案卷內可參。並參酌原告為婚姻、家庭付出多年,因被告與原告配偶陳俊旭相姦,婚姻及家庭遭到破壞而受有之精神痛苦程度,及被告與陳俊旭相姦之次數等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賠償之非財產上損害,以25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尚屬無據,應予駁回。復敘明:按給付無確定期限者,債務人於債權人得請求給付時,經其催告而未為給付,自受催告時起,負遲延責任。其經債權人起訴而送達訴狀,與催告有同一之效力;遲延之債務,以支付金錢為標的者,債權人得請求依法定利率計算之遲延利息;應付利息之債務,其利率未經約定,亦無法律可據者,週年利率為百分之五,民法第229 條第2 項、第233 條第1 項及第203 條分別定有明文。經查,本件原告依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給付之訴狀,於原審法院99年1 月11日刑事案件準備程序期日當庭送達被告乙節,有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上簽收欄內被告之簽名可證,堪可認定。從而,原告本於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第195 條第1 項前段、第3 項之侵權行為法律關係及前揭遲延債務法律規定,請求被告給付原告25萬元,及自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即99年1 月12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洵屬正當,應予准許。逾此部分之請求,為無理由,應予駁回。又敘明本件所命給付未逾50萬元,依刑事訴訟法第491 條第10款準用民事訴訟法第389 條第1 項第5 款規定,應由法院依職權宣告假執行。此外,本件為附帶民事訴訟,且既無訴訟費用之支出,爰不為訴訟費用負擔之諭知。經核原判決認事用法均無違誤,命被告給付之金額亦屬允當,被告上訴意旨否認有與原告配偶陳俊旭發生性交相姦行為,認原告無權要求賠償,而指摘原判決對被告不利部分有所不當,求予將該部分廢棄,並駁回原告該部分之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六、本件事證已臻明確,兩造其餘主張、陳述及所提之證據,核與判決結果無影響,爰不再逐一予以論述,附此敘明。 七、原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之理由未於本院言詞辯論期日到庭,依刑事訴訟法第498 條之規定,不待其陳述而為一造辯論判決。 據上論結,本件上訴為無理由,依刑事訴訟法第490 條前段、第368 條、第498 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7 日刑事第六庭 審判長法 官 翁慶珍 法 官 石家禎 法 官 孫啟強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0 月 7 日書記官 劉鴻瑛 附表: ┌──┬───────┬───────┬───────────────┐ │編號│ 日期 │ 發票號碼 │ 飯店名稱 │ ├──┼───────┼───────┼───────────────┤ │ 1 │ 97.01.03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2 │ 97.01.05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3 │ 97.01.07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4 │ 97.01.10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5 │ 97.01.14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6 │ 97.01.21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7 │ 97.02.13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8 │ 97.02.14 │ XX00000000 │ 裕元花園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9 │ 97.02.14 │ XX00000000 │ 裕元花園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10 │ 97.02.15 │ XX00000000 │ 裕元花園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11 │ 97.02.26 │ XX00000000 │ 柯旅天閣股份有限公司 │ ├──┼───────┼───────┼───────────────┤ │ 12 │ 97.02.27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13 │ 97.02.28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14 │ 97.02.29 │ X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15 │ 97.03.03 │ YU00000000 │ 花翎旅店有限公司 │ ├──┼───────┼───────┼───────────────┤ │ 16 │ 97.03.04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17 │ 97.03.05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18 │ 97.03.27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19 │ 97.04.01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20 │ 97.04.07 │ YU00000000 │ 花翎旅店有限公司 │ ├──┼───────┼───────┼───────────────┤ │ 21 │ 97.04.08 │ YU00000000 │ 花翎旅店有限公司 │ ├──┼───────┼───────┼───────────────┤ │ 22 │ 97.04.09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23 │ 97.04.10 │ YV00000000 │ 中信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24 │ 97.04.13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25 │ 97.04.13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26 │ 97.04.17 │ Y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27 │ 97.04.24 │ YU00000000 │ 花翎旅店有限公司 │ ├──┼───────┼───────┼───────────────┤ │ 28 │ 97.04.25 │ Y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29 │ 97.05.08 │ Z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30 │ 97.05.09 │ Z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31 │ 97.05.21 │ Z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32 │ 97.06.09 │ Z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33 │ 97.06.20 │ ZX00000000 │ 台糖長榮酒店 │ ├──┼───────┼───────┼───────────────┤ │ 34 │ 95.09.05 │ P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35 │ 95.09.06 │ P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36 │ 95.09.07 │ PU00000000 │ 柏克萊商務有限公司 │ ├──┼───────┼───────┼───────────────┤ │ 37 │ 95.09.20 │ P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38 │ 95.09.28 │ PX00000000 │ 老爺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39 │ 95.09.29 │ PX00000000 │ 老爺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40 │ 95.10.17 │ TE00000000 │ 老爺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41 │ 95.10.28 │ P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42 │ 95.11.16 │ Q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43 │ 95.11.21 │ QU00000000 │ 凱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 │ 44 │ 95.12.22 │ QX00000000 │ 老爺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45 │ 95.12.22 │ QX00000000 │ 老爺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 ├──┼───────┼───────┼───────────────┤ │ 46 │ 95.12.26 │ Q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47 │ 96.03.08 │ SU00000000 │ 花翎旅店有限公司 │ ├──┼───────┼───────┼───────────────┤ │ 48 │ 96.04.03 │ SX00000000 │ 柯旅天閣股份有限公司 │ ├──┼───────┼───────┼───────────────┤ │ 49 │ 96.05.06 │ T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50 │ 96.05.20 │ T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51 │ 96.05.20 │ TU00000000 │ 瑞格納有限公司 │ ├──┼───────┼───────┼───────────────┤ │ 52 │ 96.06.12 │ T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53 │ 96.06.25 │ T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54 │ 96.06.25 │ T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55 │ 96.06.29 │ TV00000000 │ 國際星辰旅館有限公司 │ ├──┼───────┼───────┼───────────────┤ │ 56 │ 96.12.17 │ WX00000000 │ 柯旅天閣股份有限公司 │ ├──┼───────┼───────┼───────────────┤ │ 57 │ 96.12.18 │ WX00000000 │ 柯旅天閣股份有限公司 │ ├──┼───────┼───────┼───────────────┤ │ 58 │ 97.07.02 │ 無 │ 葛瑞絲民宿 │ ├──┼───────┼───────┼───────────────┤ │ 59 │ 97.07.09 │ A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60 │ 97.07.10 │ A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61 │ 97.07.16 │ AV00000000 │ 大來旅社股份有限公司 │ ├──┼───────┼───────┼───────────────┤ │ 62 │ 97.07.21 │ 無 │ 台南永康小東路租屋處 │ ├──┼───────┼───────┼───────────────┤ │ 63 │ 97.08.06 │ AX00000000 │ 柯旅天閣股份有限公司 │ ├──┼───────┼───────┼───────────────┤ │ 64 │ 97.08.12 │ 無 │ 麗馨汽車旅館 │ ├──┼───────┼───────┼───────────────┤ │ 65 │ 97.09.12 │ 無 │ 麗馨汽車旅館 │ ├──┼───────┼───────┼───────────────┤ │ 66 │ 97.09.22 │ BW00000000 │ 青雲金典國際酒店(股)公司 │ ├──┼───────┼───────┼───────────────┤ │ 67 │ 97.09.23 │ BW00000000 │ 青雲金典國際酒店(股)公司 │ ├──┼───────┼───────┼───────────────┤ │ 68 │ 97.10.16 │ 無 │ 麗馨汽車旅館 │ ├──┼───────┼───────┼───────────────┤ │ 69 │ 97.10.22 │ BW00000000 │ 青雲金典國際酒店(股)公司 │ ├──┼───────┼───────┼───────────────┤ │ 70 │ 97.10.27 │ BX00000000 │ 柯旅天閣股份有限公司 │ ├──┼───────┼───────┼───────────────┤ │ 71 │ 97.11.06 │ 無 │ 麗馨汽車旅館 │ ├──┼───────┼───────┼───────────────┤ │ 72 │ 97.12.24 │ 無 │ 河堤精品旅店 │ ├──┼───────┼───────┼───────────────┤ │ 73 │ 98.01.12 │ 無 │ 達谷蘭溫泉農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