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8年度上訴字第130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違反商業會計法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0 月 08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8年度上訴字第1304號上 訴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玉珍 選任辯護人 蔡鴻杰律師 李亭萱律師 董志鴻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 年度訴字第431 號,中華民國108 年10月4 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107 年度偵字第6650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上訴駁回。 理 由 一、公訴意旨略以:被告陳玉珍係中華協合公司(下稱協合公司,統一編號:00000000,址設高雄市○○區○○○路000 號8 樓之1 )負責人,為商業會計法所稱之商業負責人,明知應依交易之實際情況,據實製作商業會計憑證,竟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以不實事項記入帳冊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之犯意,於民國98年3 月至103 年4 月期間,明知協合公司並無銷貨予附表所示雪膚樂企業社、三迤國際有限公司(下稱三迤公司)、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下稱勞倫畢諾公司)、玉成企業社等4 家公司行號(以下合稱上開4 家公司)之事實,竟接續填載開立內容不實之統一發票134 張(如附表所示),金額共計新臺幣(下同)893 萬4,631 元,並交付上開4 家公司行號,供各該公司行號持以充為進項憑證,向所屬稅捐主管機關申報營業稅,憑供扣抵銷項稅額使用,以此不正當之方法,幫助上開公司行號逃漏營業稅共計44萬6,734 元,足以生損害於稅捐稽徵機關課稅之公平性及正確性。因認被告涉有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商業負責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罪嫌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154 條第2 項、第301 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事實之認定,應憑證據,如未能發現相當證據,或證據不足以證明,自不能以推測或擬制之方法,以為裁判基礎;而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然而無論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須於通常一般之人均不致有所懷疑,而得確信其為真實之程度者,始得據為有罪之認定,倘其證明尚未達到此一程度,而有合理之懷疑存在、無從為有罪之確信時,自應為無罪之判決(有最高法院40年台上字第86號、76年台上字第4986號判例意旨可資參照);又按,檢察官對於起訴之犯罪事實,應負提出證據及說服之實質舉證責任,倘其所提出之證據,不足為被告有罪之積極證明,或其指出證明之方法,無從說服法院以形成被告有罪之心證,基於無罪推定之原則,自應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28 號判例意旨可參)。 三、本件公訴意旨認被告涉犯上開罪嫌,無非係以被告於偵查中之供述、證人高絃騰(勞倫畢諾公司負責人)、陳玉盈(玉成企業社負責人)、譚玉鳳、周惠琪之證述、協合公司涉嫌取得及開立不實發票明細表、協合公司申請調檔查核清單、協合公司申報書、協合公司營業人進銷項交易對象彙加明細表、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三迤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銀行交易明細、勞倫畢諾公司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銀行交易明細、雪膚樂企業社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及銀行交易明細、玉成企業行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協合公司98至103 年度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等為論據。 四、訊據被告陳玉珍固坦承於98年3 月間至101 年5 月24日前,為協合公司之負責人一情,惟否認有何起訴書所指之犯行,辯稱:101 年5 月24日後,協合公司之負責人已變更為黃明進,實際負責人也不是我,我只是偶爾幫忙跑銀行、收款。且就我所知,協合公司所開立的統一發票,都有實際交易等語;辯護人辯稱:協合公司於變更負責人後,被告即非商業會計法第71條所規範之負責人,是在此之後,協合公司是否有不實虛開發票,都與被告無涉。而在被告擔任負責人期間,亦無證據證明協合公司與上開4 家公司有不實交易之情形等語。 五、經查: ㈠協合公司於97年9 月1 日設立登記成立,負責人為本案被告,於101 年5 月24 日起則變更登記負責人為黃明進(於106年4 月3 日死亡)一情,有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報表、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協合公司101 年5 月11日董事會決議紀錄、新開業營業人訪問卡(資料卷一第5 至6 頁、第25至29頁)附卷可參,且為被告所自承(見原審法院二卷第21頁反面、第24頁反面),此情首堪認定。 ㈡依據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協合公司於100 年1 月至103 年4 月間,共開立如附表編號1 至4 所示之統一發票,分別持交予上開4 家公司作為各該公司向協合公司買受商品之進項憑證,再由上開4 家公司持以作為進項扣抵銷項稅額之用,折抵之稅額為44萬6,734 元等事實,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所製之協合公司涉嫌取得及開立不實發票明細表、專案申請調檔查核清單等在案可查(資料卷一第52頁、第57至61頁),此節亦堪認定。 ㈢公訴意旨雖認協合公司實際上並未正常營業,而所開立如附表編號1 至4 之統一發票均屬虛開等語。然查: ⒈就協合公司是否有實際營業一情,起訴書雖以協合公司98至-103年度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為據而認為有所異常。惟觀以98、101 、102 年度之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協合公司確有給付薪資予張有林之事實,此有上開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附卷可佐(資料卷一第84至86頁)。而證人張有林於原審審理中證稱:我於98年10月到102 年左右,有在協合公司上班,但我在98年11月30日發生重大車禍,開刀約有10次左右,中間休養1 年多,等於是98年只有上班1 個多月,後來就斷斷續續地回去工作。當初是被告要我去協合公司擔任司機,負責載送貨物及接送黃明進,被告說有時黃明進要去送貨,我就一起去,若他要參加一些食品講座的話,我可以載黃明進去。如果沒有出門,我大部分都會在辦公室,辦公室內大約有3 、4 個員工。後來被告跟黃明進都有跟我提過協合公司有變更負責人等語(原審法院二卷第172 頁反面至174 頁反面、第176 頁正面至178 頁正面),核與前開綜合所得稅BAN 給付清單薪資所得給付之情形大致相符,且證人張有林亦能陳述其工作內容、協合公司變更負責人等情,足證證人張有林確有於協合公司任職之事實,則協合公司是否如公訴意旨所指未實際營業一情,即屬有疑。 ⒉公訴意旨以被告及上開4 家公司均無法提供足資認定確有支付貨款之資料、各項會計帳簿及財務報表等相關資料佐證,而認協合公司與上開4 家公司間並無實際交易之事實等語。然: ①查本案係由國稅局提出告發,而國稅局調查、告發之經過,據證人即國稅局承辦人員黃天鴻於原審審理中證稱:當初我調查發現協合公司的上、下游很多公司已經歇業,我就去調查協合公司之金流,我抽查幾張傳票,發現匯出、匯入之筆跡是同一人所寫,懷疑是協合公司自己所製造之金流。因此我又發函給協合公司之上、下游負責人,三迤公司、雪膚樂企業社的負責人沒來,我只能依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下稱南機站)的移送書認定這兩家公司有涉嫌逃漏稅而告發本案;而勞倫畢諾公司負責人高絃騰則是在接受詢問時表示對於協合公司的交易沒有印象;玉成企業社的負責人沒來,但我有發函給該玉成企業社所在地址之屋主周惠琪,她表示並沒有租屋給玉成企業社。綜合上開情形,我認為協合公司涉嫌不法等語(見原審法院二卷第125 至129 頁)。惟三迤公司之負責人譚正中、雪膚樂企業社之負責人柯由美、勞倫畢諾公司之負責人高絃騰前因涉嫌相互循環對開發票,有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商業負責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稅捐稽徵法第43條之逃漏及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罪嫌,經南機站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後,經認無證據證明三迤公司、雪膚樂企業社、勞倫畢諾公司間之交易屬不實,難以填載不實會計憑證、逃漏及幫助逃漏稅捐等罪責相繩,檢察官因而對譚正中、柯由美及高絃騰均為不起訴處分確定一情,有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103 年度偵字第19400 號不起訴處分書在卷可考(偵卷第21至26頁)。是以,檢察官前開偵查結果既認尚無證據顯示三迤公司、雪膚樂企業社及勞倫畢諾公司間有相互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情事,本件檢察官亦未提出新證據證明前揭偵查結果與事實不符,則本案再以此三家公司為協合公司之下游廠商,而推論其等與協合公司間有異常交易之情,其論證顯有不足。另針對證人黃天鴻所指金流查核部分,固有協合公司交易傳票在卷可查(資料卷一第160 至162 頁)。然證人黃天鴻所指之異常,僅係其依個人經驗推論有異,而起訴意旨亦未以黃天鴻所指係如何之異常而認定被告涉有本案犯嫌,是本案自難以此對被告為不利之認定。 ②再據被告於偵查及原審準備程序時供稱:除了三迤公司外,其他公司都是現金交易,沒有入帳等語(見偵卷第38頁)。衡以附表編號1 所載協合公司開立予雪膚樂企業社之發票數量僅有2 張、金額均為2 萬8,000 元。而附表編號4 所載協合公司開立予玉成企業社之發票數量亦僅有5 張、交易金額最高僅1 萬3,000 元,以交易之次數、金額而言,均非大筆之買賣,是被告辯稱與雪膚樂企業社、玉成企業社係以現金交易等語,尚與常情無悖。再者,附表編號1 、4 所載統一發票所開立時間係為100 年或101 年間,迄本案被告於107 年間開始接受調查時,時間相隔數年之久,而協合公司在此期間更歷經負責人變更,相關會計、財務資料或有缺漏、遺失,實非難以想見,是被告縱未能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亦難認有何嚴重悖離常情之處,實無足以推論協合公司與雪膚樂企業社、玉成企業社間之交易為不實。 ③針對附表編號2 三迤公司部分,被告於準備程序時供稱:與三迤公司交易的單據我都交給黃明進,他過世後,我要跟他太太拿資料,但因為他的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所以資料都燒掉,我無法拿出資料等語(見原審法院二卷第22頁反面)。然被告於偵查中提出其手寫之三迤公司匯款明細、協合公司所開立合作金庫銀行帳戶存款明細以證明協合公司與三迤公司確有真實交易。而觀以該存款明細,三迤公司於101 年6 月起至102 年5 月間,確有多筆無摺現存之紀錄,此有被告所手寫之匯款明細、合作金庫銀行大港埔分行帳戶存款影本附卷可稽(偵卷第79至115 頁)。而上開匯款之款項與起訴書所載之發票銷售額雖未能逐一勾稽,然依前開存款明細可徵協合公司與三迤公司之資金往來頻繁,則其辯稱協合公司與三迤公司確有實際交易往來一情,實非無據。且證人譚正中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從70幾年起擔任三迤公司之負責人,但公司實際運作情形是我大姐譚錦鳳負責,她已經於102 年過世,她過世後,由譚玉鳳接手,但她也在107 年過世。我在三迤公司並沒有負責處理業務,只是有時候會去載貨。我知道譚錦鳳以前與協合公司有貨物之往來,有實際進行交易,譚錦鳳曾經叫我從協合公司載送進貨的物品,我載了3 次。我去協合公司載貨的時候,被告也有在現場等語(見原審法院三卷第33頁正面至34頁正面、第35頁反面至37頁正面),可徵除上開金流紀錄外,亦有證人譚正中可證明三迤公司與協合公司間有貨品交易之事實,應得佐證被告所辯協合公司與三迤公司間有實際交易往來等語,信而有據。 ④再就附表編號3 勞倫畢諾公司部分,雖該公司負責人高絃騰曾於接受國稅局訪談時陳稱:印象中沒有跟協合公司進貨等語,此有106 年6 月6 日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談話紀錄表附卷可查(資料卷三第66頁)。惟證人高絃騰於107 年1 月10日偵查訊問時即改稱:協合公司開立給勞倫畢諾公司之發票,都是真實的交易,主要是跟協合公司買牛樟芝等健康食品等語(見偵卷第49頁);又於原審審理時證稱:第一次國稅局傳我去詢問有無與協合公司買過商品,因為我1 年大概做1,000 多萬營業額,但與協合公司只有7 筆、稅金約2 萬元的生意,而且當時印象覺得協合公司的商品不好賣,我覺得徬徨,所以我說大概沒有跟協合公司生意,事後我發現還有開支票給協合公司,冷靜回想其實我有向協合公司進過貨。後來稅捐處又叫我去詢問,我就告訴稅捐處,我確實有跟協合公司做過買賣。當初是黃明進跟我推銷健康食品、牛樟芝、酵素,我看合適就買來做做看,黃明進拿貨給我就一併帶發票給我,因為黃明進急著要錢,我有開2 、3 張支票給他,後來過了一段時間,黃明進因為缺錢,又拿支票向我表示要折一點現金,就把支票還我,我再拿現金給他等語(見原審法院二卷第73頁正面至76頁正面、第77頁反面至79頁正面、第81頁正面)。而經原審函詢財政部高雄國稅局之結果,證人高絃騰確有於107 年8 月10日提出說明書以陳述勞倫畢諾公司確有於102 年7 月至103 年4 月向協合公司進貨牛樟芝禮盒之事實,並提供原支付支票2 張一情,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8 年4 月25日財高國稅苓銷字第1080401401號函既說明書及支票在卷可考(原審法院二卷第116 至119 頁)。而查該支票2 張之票面金額分別為11萬4,286 元、24萬6,256 元,共計36萬0,542 元,恰與起訴書附表所載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金額相符,是證人高絃騰於偵查及原審審理中之證詞確有所據,而具有相當之可信度。從而,其於106 年6 月6 日接受國稅局詢問之陳述,確有因事隔久遠而記憶錯誤之可能,自難單憑該份訪談紀錄而遽認附表編號3 所載之統一發票為虛偽不實。 ⑤就附表一編號4 玉成企業社部分,起訴意旨另以玉成企業社之營業處所乃周惠琪所有,而周惠琪並未出租予玉成企業社,而認玉成企業社並未實際營業。且被告自陳為玉成企業社之會計,協合公司卻與玉成企業社互相開立、取得發票,顯屬異常營業等語。然查,玉成企業社設立登記地址為高雄市○○區○○路000 巷00號4 樓之2 一情,有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資料在卷可查(資料卷二第133 頁)。又該址建物於90年9 月4 日為被告拍定後登記為所有權人,於95年11月3 日售予他人後,再於100 年7 月27日為周惠琪所拍定一情,有高雄市○○○○○○○○○○○○○○○○○○○○○區○○段00000000號高雄市政府地政處三民地政事務所建物所有權狀、地籍異動索引等附卷可查(原審法院二卷第80至92頁),堪以認定。而據被告於準備程序時陳稱:我法拍買到該房子後,我租給我妹妹陳玉盈開公司,後來我再賣給一個朋友沈先生,剛開始我租給陳玉盈的時候,我希望她可以好好賺錢,所以我收很便宜的房租,後來我賣給我朋友之後,我朋友也沒有跟陳玉盈收費,所以她一直沒有改營業地點等語(見原審法院二卷第23頁反面),與前開事證尚可相互勾稽,足徵被告所稱應屬可信,是於100 年7 月27日為周惠琪拍定該建物前,玉成企業社之營業地點設於該處,並無異常,自難以此認定玉成企業社無實際經營。再者,據證人陳玉盈於原審審理時證稱:玉成企業社會跟協合公司買進日用品跟健保品,協合公司如果有便宜的食品會賣給我等語(見原審法院三卷第44頁正面)。是被告與陳玉盈為姊妹,分屬不同公司之負責人,若因成本考量而互為買賣之情形,實務上亦非少見。況依起訴書附表編號4 所列之統一發票開立時間而論,被告於擔任協合公司登記負責人期間即101 年5 月24日前,僅開立1 張交易金額1 萬3,000 元之統一發票予玉成企業社,而玉成企業社持以銷抵之稅額亦僅有650 元,數額甚微,核與一般為求抵稅而虛開大量、高額不實統一發票之情節有異。至被告雖曾於接受國稅局詢問時陳稱其為玉成企業社之會計等語,此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6 年7 月24日談話紀錄在卷可查(見資料卷一第110 頁反面)。惟被告於原審審理時陳稱:在接受國稅局詢問當時,陳玉盈生病很嚴重,我為了不要讓她出來,就說我是玉成企業社會計,其實我是隨便說的,我並不是玉成企業社的會計,當時也沒什麼帳要做,就幫陳玉盈拿一些信件而已等語(見原審法院三卷第46頁反面),是被告是否確實擔任玉成企業社之會計,尚非無疑。且證人陳玉盈於原審審理中證稱:那時候我身體不是很好,被告有幾次陪我去送貨、幫忙拿東西等語(見原審法院三卷第46頁正面),亦未證稱被告為玉成企業社之會計,是被告若僅係為協助陳玉盈而處理部分玉成企業社之事務,並非擔任玉成企業社要職,則玉成企業社縱與協合公司有交易往來,亦未悖於常情。綜論前揭情事,尚難認此部分有何異常交易之情事,亦不足認定被告於擔任協合公司負責人期間,協合公司與玉成企業社之交易為不實。 ⒊針對協合公司於101 年5 月24日變更登記負責人為黃明進之後,被告否認其為協合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一節,其於原審審理時供稱:協合公司變更負責人為黃明進之後,就由他實際經營,我會拿一些貨或者跑銀行。我不太清楚協合公司跟雪膚樂企業社接洽之情形。三迤公司的部分,若在101 年之後,主要是由黃明進決策。勞倫畢諾公司是跟黃明進接洽,因為高絃騰跟黃明進是同鄉,所以高絃騰才會跟黃明進買貨。玉成公司的部分,是陳玉盈在外認識黃明進後,進而跟黃明進做交易等語(見原審法院二卷第21頁反面,原審法院三卷第56頁反面至57頁反面)。而證人張有林亦證稱其工作內容係載送黃明進,且黃明進亦曾對其告知協合公司變更負責人等語,可見黃明進應非僅為協合公司名義上之登記負責人,而係實際參與協合公司業務。又證人高絃騰於原審審理中證述其係與黃明進交易等語;證人譚正中於原審審理中證稱:我知道協合公司後來是改由黃明進負責,我去載貨時好像也看過黃明進等語(見原審法院三卷第37頁);證人陳玉盈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因為跟傳銷公司進貨而認識黃明進,之後就跟黃明進叫貨,後來我知道協合公司有換成黃明進,原本負責人是被告等語(見原審法院三卷第40頁、第43頁反面、第45頁正面、第46頁正面),參以證人高絃騰、陳玉盈均為協合公司交易之對象,其等均證稱交易之對象是為黃明進等語;而證人譚正中雖未參與三迤公司與協合公司之交易過程,然其於載送貨物過程中亦曾在協合公司看過黃明進,且知悉協合公司變更負責人為黃明進。是無論協合公司內部營運或對外從事商業行為,黃明進確有實際參與協合公司之經營。再觀以起訴書附表編號2 至4 所載統一發票之開立年月,協合公司與三迤公司、勞倫畢諾公司及玉成企業社交易時間多於101 年5 月後,亦徵被告所辯協合公司負責人於101 年5 月24日後變更為黃明進後,即由黃明進實際負責經營等語,應屬可信。至被告於協合公司變更負責人為黃明進後,是否仍實際參與公司之業務一情,為被告所否認,並稱其僅從事拿貨或跑銀行等事務等語。而證人黃明進已於106 年4 月3 日死亡一情,有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死亡登記申請書資料查詢清單附卷可查(資料卷一第108 頁),是被告所辯之情,無從藉由調查黃明進以查證。而協合公司既已變更負責人之登記,則被告自該時起即未負責協合公司之實際決策,亦與常理無悖。對此,檢察官亦未能舉證證明起訴書附表中所記載開立年月為101 年5 月以後之統一發票,係為被告購買後填發,則起訴書所指此部分之犯罪嫌疑,尚有合理可疑之處,自不應為不利被告之認定。 ⒋檢察官於本院審理中雖聲請傳訊證人邱忠彥、柯由美,擬證明協合公司有無實際營業?實際負責人為何人?惟協合公司確實有實際營業,已經證人高絃騰、陳玉盈、張有林證明甚詳,詳如前述,實際負責人則為被告陳玉珍,於101 年5 月24日變更登記負責人為黃明進,有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作業報表、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協合公司101 年5 月11日董事會決議紀錄、新開業營業人訪問卡可證;檢察官另聲請傳訊證人高絃騰,擬證明協合公司是否真正收受此2 紙之支票,作為價金之憑證?惟證人高絃騰已經原審行交互詰問甚詳,待證事實已臻明瞭;自無再行傳訊證人邱忠彥、柯由美、高絃騰之必要,且檢察官於本院審理中亦捨棄聲請傳訊,本院爰不予傳訊。 ⒌檢察官於本院調查中,雖聲請向各銀行調取協和公司歷來銀行存取款傳票後,並稱:「東高雄分行檢附之中華協合公司之合作金庫帳戶於101 年11月8 日14時29分40秒之存款憑條於存款附言欄記載本案被告陳玉珍,金額為41萬5000元,戶名記載中華協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由上筆跡對照其他存款附言欄記載三迤公司存款憑條存入中華協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匯款單筆跡,其中可發現有雷同之處,尤其是『中』均為三角形再一豎,對照被告陳玉珍於原審所供述除三迤公司外,其餘都是現金交易,對被告有利認定不是三迤公司都是陳玉珍拿到客戶現金再存入中華協合公司帳戶,但是三迤公司交易既然非為現金,其匯款人依理來說不會是被告陳玉珍,由函復匯款單可發現存款、領款均為同一人,例如:大順分行檢附102 年1 月10日存入三迤公司無摺存現27萬元,同日領出26萬元,存入與轉帳支出之時間,存入時間為12時21分54秒,轉帳時間為12時23分53秒,相距不到2 分,可證明其與三迤公司有無實際交易由此可以看出端倪,匯入又轉出是否刻意製造往來明細之情形,若這些都非實際交易,被告遭起訴的犯行,由卷內函復之證據資料可進一步得知,多筆都有此情形,請貴院審酌。」,於上訴書中稱:「抑或被告陳玉珍所刻意製造之虛假金流,以為將來東窗事發之掩護?」等情,主張有存款、領取金錢時間甚為接近之情形。然查:銀行存款均有紀錄可查,如將所收取款項存入,亦有利於日後比對帳目,至存入後領出,縱使期日、時間甚近,亦可能係當時公司需用款項而屬公司資金調度之問題,依函調之資料觀之,多數存提款之金額未必相同,自不能僅以檢察官所舉上開情形,遽認協合公司並無實際貨品之銷售或係製造假金流。更何況被告於原審訊問時亦供稱:「協合公司跟雪膚樂這四家公司交易,在貨款的部分,被告經營的時間大部分都是用現金,黃明進接棒之後,就算是拿現金,也會叫我去存。」,「因為協合公司一直跟三迤公司有借貸關係,所以就會匯款金額可能摻雜借貸的清償」,「因為不是我一手經營,而且資料連會計師也找不到,現在沒有辦法對。」(見原審法院二卷第24頁),亦無從僅因存提款有可能係同一人,僅能證明被告在資金之調度上或有問題,但無從因此即為被告不利之認定。 ㈣綜上所述,就被告於101 年5 月24日前擔任協合公司負責人期間所開立之發票(即附表各編號所示開立日期為101 年5 月前之統一發票),檢察官所舉之事證尚未使本院形成協合公司與三迤公司、玉成企業社無實際業務來往,卻開立內容虛偽不實之統一發票予上開公司資為進項憑證而有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情;亦未舉證證明於協合公司於變更負責人為黃明進後,就附表各編號所示開立日期為101 年5 月以後之發票,仍係被告以協合公司實際負責人之身分參與或有何行為分擔,故本件公訴人所提出之證據方法,均未達於一般人可得確信而無合理懷疑存在之程度,無從使本院形成被告有公訴意旨所指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項第1 款犯行之有罪心證,尚屬不能證明其犯罪。 ㈤原審因而為被告無罪判決之諭知,核無不合,檢察官上訴意旨,仍執前詞,並以五、㈢、⒌之理由,指摘原判決不當,惟檢察官上訴為無理由,並經本院於理由欄五、㈢、⒌予以說明,檢察官上訴為無理由,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8 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劉嘉凱提起公訴,檢察官姜麗儒提起上訴,檢察官吳茂松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 官 林水城 法 官 唐照明 法 官 任森銓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檢察官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2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本判決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之規定始得上訴。 刑事妥速審判法第9條規定: 除前條情形外,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所為無罪判決,提起上訴之理由,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判決所適用之法令牴觸憲法。 二、判決違背司法院解釋。 三、判決違背判例。 刑事訴訟法第377條至第379條、第393條第1款規定,於前項案件之審理,不適用之。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8 日書記官 戴育婷 ◎附表 ┌──────────────────────────────────────────┐ │中華協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開立不實統一發票明細表 │ ├──┬────┬──────────┬────┬─────┬──┬────┬────┤ │序號│統一編號│營業人名稱 │開立年月│發票字軌 │張數│銷售額 │稅額 │ ├──┼────┼──────────┼────┼─────┼──┼────┼────┤ │ 1 │00000000│雪膚樂企業社 │10109 │EY00000000│1 │28,000 │1,400 │ ├──┼────┼──────────┼────┼─────┼──┼────┼────┤ │ │00000000│雪膚樂企業社 │10110 │EY00000000│1 │28,000 │1,400 │ ├──┼────┼──────────┼────┼─────┼──┼────┼────┤ │ │ │ │ │小計 │2 │56,000 │2,800 │ ├──┼────┼──────────┼────┼─────┼──┼────┼────┤ │ 2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1 │RU00000000│1 │41,000 │2,0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1 │RU00000000│1 │3,200 │16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1 │RU00000000│1 │28,600 │1,43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1 │RU00000000│1 │20,700 │1,03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2 │RU00000000│1 │16,600 │83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2 │RU00000000│1 │18,000 │9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3 │SY00000000│1 │60,000 │3,0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3 │SY00000000│1 │33,000 │1,6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4 │SY00000000│1 │6,000 │3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004 │SY00000000│1 │22,500 │1,12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1 │YU00000000│1 │36,600 │1,83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2 │YU00000000│1 │27,000 │1,3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2 │YU00000000│1 │32,000 │1,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4 │AH00000000│1 │26,500 │1,32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4 │AH00000000│1 │33,000 │1,6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4 │AH00000000│1 │39,600 │1,9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4 │AH00000000│1 │15,600 │7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4 │AH00000000│1 │38,190 │1,91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5 │BW00000000│1 │25,000 │1,2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5 │BW00000000│1 │10,500 │52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5 │BW00000000│1 │36,000 │1,8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6 │BW00000000│1 │20,000 │1,0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6 │BW00000000│1 │71,429 │3,571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6 │BW00000000│1 │92,000 │4,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6 │BW00000000│1 │61,500 │3,07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6 │BW00000000│1 │59,000 │2,9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7 │DK00000000│1 │38,000 │1,9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7 │DK00000000│1 │79,600 │3,9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8 │DK00000000│1 │55,300 │2,76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8 │DK00000000│1 │40,000 │2,0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8 │DK00000000│1 │73,000 │3,6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9 │EY00000000│1 │18,000 │9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9 │EY00000000│1 │12,600 │63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09 │EY00000000│1 │69,050 │3,453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0 │EY00000000│1 │86,000 │4,3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0 │EY00000000│1 │58,900 │2,94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0 │EY00000000│1 │15,000 │7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1 │GM00000000│1 │22,000 │1,1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1 │GM00000000│1 │29,600 │1,4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2 │GM00000000│1 │35,000 │1,7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2 │GM00000000│1 │70,500 │3,52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2 │GM00000000│1 │35,000 │1,7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112 │GM00000000│1 │41,800 │2,09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1 │KN00000000│1 │33,600 │1,6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1 │KN00000000│1 │79,200 │3,96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1 │KN00000000│1 │43,200 │2,16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1 │KN00000000│1 │86,400 │4,32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1 │KN00000000│1 │57,600 │2,8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2 │KN00000000│1 │72,000 │3,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2 │KN00000000│1 │14,000 │7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2 │KN00000000│1 │57,600 │2,8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2 │KN00000000│1 │57,960 │2,89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3 │LL00000000│1 │28,000 │1,4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3 │LL00000000│1 │57,600 │2,8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3 │LL00000000│1 │33,600 │1,6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3 │LL00000000│1 │52,800 │2,6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3 │LL00000000│1 │57,600 │2,8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4 │LL00000000│1 │76,800 │3,8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4 │LL00000000│1 │41,800 │2,09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4 │LL00000000│1 │22,350 │1,11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4 │LL00000000│1 │52,800 │2,6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4 │LL00000000│1 │58,100 │2,90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5 │MJ00000000│1 │50,000 │2,5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5 │MJ00000000│1 │22,350 │1,11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5 │MJ00000000│1 │52,800 │2,6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5 │MJ00000000│1 │33,600 │1,6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6 │MJ00000000│1 │42,000 │2,1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6 │MJ00000000│1 │55,680 │2,784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6 │MJ00000000│1 │76,800 │3,8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6 │MJ00000000│1 │40,000 │2,0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6 │MJ00000000│1 │63,360 │3,16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6 │MJ00000000│1 │80,160 │4,00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6 │MJ00000000│1 │91,360 │4,56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7 │NG00000000│1 │63,360 │3,16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7 │NG00000000│1 │36,000 │1,8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7 │NG00000000│1 │73,800 │3,69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7 │NG00000000│1 │89,760 │4,48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7 │NG00000000│1 │54,400 │2,72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8 │NG00000000│1 │40,400 │2,02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8 │NG00000000│1 │43,200 │2,16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8 │NG00000000│1 │52,800 │2,6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8 │NG00000000│1 │52,800 │2,6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9 │PE00000000│1 │15,000 │7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9 │PE00000000│1 │51,400 │2,57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9 │PE00000000│1 │69,600 │3,4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9 │PE00000000│1 │49,400 │2,47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9 │PE00000000│1 │12,000 │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9 │PE00000000│1 │91,360 │4,56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09 │PE00000000│1 │24,400 │1,22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33,000 │1,6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54,240 │2,712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32,800 │1,6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40,080 │2,004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39,500 │1,975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63,360 │3,16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50,400 │2,52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42,240 │2,112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210 │PE00000000│1 │52,800 │2,6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3 │ZV00000000│1 │105,600 │5,28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3 │ZV00000000│1 │60,000 │3,0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91,000 │4,55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116,160 │5,808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158,400 │7,92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72,000 │3,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52,000 │12,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192,000 │9,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64,000 │13,2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80,000 │14,0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40,000 │12,0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88,000 │14,4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52,000 │12,6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88,000 │14,4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144,000 │7,2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316,800 │15,84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53,440 │12,672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10,000 │10,50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259,200 │12,960 │ ├──┼────┼──────────┼────┼─────┼──┼────┼────┤ │ │00000000│三迤國際有限公司 │10304 │ZV00000000│1 │163,200 │8,160 │ ├──┼────┼──────────┼────┼─────┼──┼────┼────┤ │ │ │ │ │小計 │118 │8,477,88│423,896 │ │ │ │ │ │ │ │(起訴書│ │ │ │ │ │ │ │ │誤載為 │ │ │ │ │ │ │ │ │8,477,88│ │ │ │ │ │ │ │ │) │ │ │ │ │ │ │ │ │ │ │ ├──┼────┼──────────┼────┼─────┼──┼────┼────┤ │ 3 │00000000│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10207 │NG00000000│1 │47,619 │2,381 │ ├──┼────┼──────────┼────┼─────┼──┼────┼────┤ │ │00000000│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10207 │NG00000000│1 │66,667 │3,333 │ ├──┼────┼──────────┼────┼─────┼──┼────┼────┤ │ │00000000│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10303 │ZV00000000│1 │101,762 │5,088 │ ├──┼────┼──────────┼────┼─────┼──┼────┼────┤ │ │00000000│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10303 │ZV00000000│1 │26,666 │1,334 │ ├──┼────┼──────────┼────┼─────┼──┼────┼────┤ │ │00000000│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10304 │ZV00000000│1 │49,095 │2,455 │ ├──┼────┼──────────┼────┼─────┼──┼────┼────┤ │ │00000000│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10304 │ZV00000000│1 │49,095 │2,455 │ ├──┼────┼──────────┼────┼─────┼──┼────┼────┤ │ │00000000│勞倫畢諾企業有限公司│10304 │ZV00000000│1 │19,638 │982 │ ├──┼────┼──────────┼────┼─────┼──┼────┼────┤ │ │ │ │ │小計 │7 │360,542 │18,028 │ ├──┼────┼──────────┼────┼─────┼──┼────┼────┤ │ 4 │00000000│玉成企業社 │10004 │SY00000000│1 │13,000 │650 │ ├──┼────┼──────────┼────┼─────┼──┼────┼────┤ │ │00000000│玉成企業社 │10106 │BW00000000│1 │3,800 │190 │ ├──┼────┼──────────┼────┼─────┼──┼────┼────┤ │ │00000000│玉成企業社 │10110 │EY00000000│1 │5,600 │280 │ ├──┼────┼──────────┼────┼─────┼──┼────┼────┤ │ │00000000│玉成企業社 │10110 │EY00000000│1 │5,800 │290 │ ├──┼────┼──────────┼────┼─────┼──┼────┼────┤ │ │00000000│玉成企業社 │10110 │EY00000000│1 │12,000 │600 │ ├──┼────┼──────────┼────┼─────┼──┼────┼────┤ │ │ │ │ │小計 │5 │40,200 │2,0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