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115年度上訴字第685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陳昌明
- 選任辯護人
- 葛光輝律師
- 上訴人
- 即被告
- 嘉源環保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兼代表人
- 涂嘉翔
- 上二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 古富祺律師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不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459號,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5年度上訴字第685號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不服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459號,中華民國115年1月30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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