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九十一年度上更(一)字第三九二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貪污治罪條例等
- 案件類型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93 年 04 月 07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九十一年度上更(一)字第三九二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丁○○○ 選任辯護人 王家鈺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乙○○ 選任辯護人 宋明政律師 阮文泉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丙○○ 選任辯護人 周村來律師 周元培律師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戊○○ 指定辯護人 尤挹華律師 右上訴人等因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六年度訴字第一0六 一號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十月八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八 十五年度偵字第二九七三六、二九八七四、三00六八、三0一二八、三0一四一號 、八十六年度偵字第三三八六、四六九七、六四五四號),提起上訴,判決後,經最 高法院發回更審,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判決關於戊○○、丙○○、丁○○○、乙○○部分,均撤銷。戊○○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 陸年,褫奪公權伍年。所得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 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丙○○連續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處有期徒刑 參年伍月,褫奪公權參年。所得新台幣陸拾萬伍仟元應予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 法追繳時,以其財產抵償之。 丁○○○共同連續非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關於 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參年,褫奪公權參年。乙○○共同連續非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對於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關於違 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處有期徒刑貳年肆月,褫奪公權貳年。 事 實 一、戊○○、丙○○係前交通部台灣南區電信管理局第一工程總隊(以下簡稱「南一 工程總隊」;現改制為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南高雄營運處 )發包課技術佐及管理員,均負責公開招標工程標單出售、審標及開標紀錄等業 務,為依據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民國(下同)七十六年間,王寶興(綽號「阿 全」,於八十五年八月十二日死亡)見當時南一工程總隊每年所發包之電信土木 工程金額龐大,且參與投標之土木營造廠商削價競標情況日趨嚴重,認有機可趁 ,遂陸續鳩集綽號「狗仔」之林朝清、綽號「呂仔」之呂清安、陳仁昇、徐宏慶 、江文榕、林永鑫、褚樹人(上開七人均已另案因恐嚇取財罪遭判刑確定)、洪 文駕(於八十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死亡,經原審為不受理判決)合組「阿全圍標集 團」,共同意圖為其等不法之所有,並基於概括之犯意,初始由王寶興主持,於 工程開標前,通知欲投標廠商,如得標需交付決標金額百分之十作為工程保護費 ;或連絡欲投標廠商於每項電信土木工程開標日前一週星期六或星期日(按南一 工程總隊公開招標工程開標日期為每月偶數週星期四)至其指定之高雄市三民區 ○○○路皇統飯店二樓、高雄市○○區○○路五七號、高雄縣仁武鄉○○○路一 二六號等地,參加王寶興主持之圍標會議,陳仁昇、林永鑫、徐宏慶、林朝清、 江文榕等人在場助勢,以脅迫方式指示到場廠商就各項電信土木工程投寫圍標金 ,以金額最高者可以得標該項工程,其餘廠商則需以較高金額投標,得標廠商須 交付決標金額百分之十予王寶興,陪標廠商則可分得陪標金(俗稱搓圓仔湯錢) ,以此方式向得標廠商索取工程圍標保護費。王寶興於索得工程圍標保護費後, 提出其中百分之三十供投標而未得標廠商均分(即搓圓仔湯錢),百分之十交付 林朝清供作黑道兄弟圍事之酬庸,其餘百分之六十由王寶興取得,其中部分用以 支付取得領標廠商名單之報酬,迄於王寶興八十五年八月十二日去世止,以上述 方式所獲取之工程保護費高達約新台幣(下同)一億八千萬元(工程名稱、決標 金額、日期及得標廠商詳如附表)。七十九年五月十六日至八十三年十月八日止 ,王寶興因案在監期間,仍委由呂清安、褚樹人、林朝清、陳仁昇等人繼續主持 圍標會議,丁○○○負責保管圍標金,王寶興並僱用孫韶憶擔任會計,以同一方 式圍標南一工程總隊公開招標之工程,呂清安等人索得前述工程一成圍標保護費 後,轉交給丁○○○,依前述慣例,將其中百分之十交付林朝清作為黑道兄弟圍 事之酬庸,其中百分之三十供陪標廠商均分(即搓圓仔湯錢),其餘百分之六十 由王寶興取得,並以其所取得之部分保護費支付提供領標廠商之報酬。 二、戊○○因業務之關係與時任大華營造有限公司之負責人丁○○○熟識,明知廠商 郵購招標文件之領標廠商名單,係其職務上應予保密事項,竟意圖不法之利益, 並基於概括之犯意,自八十一年十一月間起,至八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止,連續 於南一工程總隊在該期間公開招標工程開標前,至高雄市三民區○○○路二八七 號丁○○○住處,將其職務上應秘密之工程領標廠商名單提供予丁○○○,交由 孫韶憶再轉交呂清安、洪文駕、陳仁昇、林朝清、褚樹人等人通知領標廠商至其 指定地點(包括高雄市三民區○○○路皇統飯店二樓、高雄市○○區○○路五七 號、高雄縣仁武鄉○○○路一二六號)參加圍標會議。丁○○○則每次交付戊○ ○現金五千元至三萬元不等之賄賂,迄於八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為南一工程總隊 政風室發現為止,共計獲取十五萬元之賄款。 三、王寶興出獄後,丙○○亦於八十四年五月間擔任南一工程總隊發包課管理員,王 寶興乃囑託與丙○○熟識之乙○○前往疏通,經乙○○告以王寶興要求提供領標 廠商名單,只要依其所求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便有利可圖。丙○○亦明知工程領 標廠商名單乃其職務上應予保密之事項,竟基於意圖不法利益之概括犯意,連續 自八十四年六月間起,將其職務上應秘密之廠商郵購工程招標文件之領標廠商名 單交付乙○○,轉交王寶興,使孫韶憶、呂清安等人得據以通知領標廠商至指定 地點參加圍標會議。王寶興則自其分得百分之六十之圍標保護費中支付部分款項 給乙○○,乙○○先後共計自王寶興處收受一百餘萬元,乙○○於收受王寶興所 支付之款項後,亦先後再於南一工程總隊丙○○辦公室、住處或附近,將其中二 分之一之款項交付丙○○收受,迄八十五年八月十二日王寶興去世時,丙○○共 計獲取五十萬元之賄款。王寶興去世後由褚樹人、陳仁昇等人接續主事,丙○○ 仍續依前揭模式,提供領標廠商名單,迄於八十五年十月間止,褚樹人先後三次 各交付二萬元、十二萬元及七萬元予乙○○,乙○○亦循前例分半數給丙○○, 共計十萬五千元,作為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之報酬,丙○○先後總計收受賄款六十 萬五千元。 四、案經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下稱高雄市調處)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 局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 由 一、訊據上訴人即被告戊○○、丙○○、丁○○○、乙○○等四人均矢口否認有何收 賄或行賄之犯行,被告戊○○、丙○○亦矢口否認有交付領標廠商名單之情事。 被告戊○○辯稱:㈠伊從未提供領標廠商或開標後廠商名單資料給王寶興或丁○ ○○。㈡向丁○○○收取之十五萬元,係代裝訂估比合約書之費用,非交付投標 廠商名單之報酬。㈢依南一工程總隊工程投標須知規定,經審查不合格、廢標須 於開標前先當眾宣佈廠商名單,而於開標後亦需宣佈得標廠商,且將開標紀錄影 印作為契約書之附件;得標廠商於開完標後亦需取得開標記錄影本以憑前往銀行 繳交工程履約保證金及差額保證金,故開標後之名單均已公開化,不具秘密性; ㈣本案之前其已因經檢察官查無證據而處分不起訴,檢察官在無新證據下,再行 起訴,於法不合云云。被告丙○○辯稱:㈠伊負責審標之業務,如何審標均是依 科長之指導而為,伊係提供開標紀錄而非領標廠商名單,開標紀錄並非屬應秘密 之文書,且其提供開標紀錄實因顧念家人之安全被脅迫所使然。㈡乙○○所交付 之金錢,乃其為乙○○裝訂估比合約書之對價云云。被告丁○○○辯稱:㈠伊因 懼於王寶興等黑道之淫威,唯恐拒絕會在王寶興出獄後遭殃,不得已代為保管金 錢而已。㈡伊僅將其開標作業之廠商名單轉交王寶興,並無任何違背職務之行為 可言。㈢交付給戊○○之款項係裝訂工程合約的錢,戊○○亦未曾向伊要求付款 ,伊於市調處所言伊係受調查員詐騙,始為自白云云。被告乙○○辯稱:㈠投標 廠商名單於開標後即屬應公開之事項,丙○○交付已公開廠商名單,由伊轉交王 寶興,並非違法之行為。㈡伊代丙○○轉交廠商名單及代王寶興交付所謂賄賂予 丙○○,純係受王寶興脅迫所致,其本身並無與王寶興共同行賄之犯意連絡云云 。 二、經查: ㈠證人呂清安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供稱:「是王寶興、林朝清、褚樹人等 共同以暴力方式圍標電信工程,我只是受僱於王寶興,負責替王寶興、林朝清、 褚樹人等人通知電信廠商至高雄市○○路五七號參加圍標會議,並於圍標會議時 ,在場協助處理各項雜物,或於開標後向得標廠商收取東西;我只知道他們都是 事先以電話通知『領標廠商』至義和路五七號或其他處所參加圍標會議,由王寶 興、林朝清、褚樹人等主持,現場有陳仁昇、徐宏慶等多名黑道圍標集團同夥及 成員在場助勢,制壓廠商,使廠商不敢反抗;八十二年間王寶興在獄中,經由洪 文駕、黃德明等傳話給我,要我前往王寶興等圍標集團處幫忙工作,我因經濟狀 況不佳,因此便答應,該圍標集團以王寶興為首;孫韶憶擔任會計,負責聯絡廠 商,整理收取圍標金帳務等工作,我及陳仁昇、林朝清、徐宏慶等人則負責向得 標廠商收各該工程決標金額的百分之十做為工程保護費」等語(見八十五年度偵 字第二九八七四號㈠卷第一五七頁、一五九、一六0頁)。證人林朝清於警訊中 亦陳稱:王寶興我都叫他綽號「全仔」;王寶興入獄服刑期間,呂清安繼續從事 圍標電信工程,他都負責外盤操控及向得標營造廠商收取總工程款一成之工程保 護費,呂清安收取工程保護費後,交給丁○○○保管分配,王寶興在監獄透過管 道遙控圍標等語(見八十六年度偵字第三三八六號卷第十一、十二頁)。證人即 原審同案被告孫韶憶於高雄市調處先後證稱:「八十二年間起我受雇於王寶興時 ,因王寶興尚在服刑,當時係由丁○○○提供南區第一工程處有關土木工程之『 領標單廠商名單』,由我交給王寶興手下呂清安、陳仁昇等負責進行圍標作業, 王寶興則在獄中遙控,八十三年王寶興出獄後仍繼續從事工程圍標工作」、「王 寶興於收取圍標金後,將其中百分之三十分由參與圍標廠商均分,百分之十交付 一位黑道份子綽號『狗仔』的男子分配處理,百分之六十是王寶興自已處理,王 寶興將其中百分之十給提供廠商名單之人」、「王寶興為首之黑道勢力計有褚樹 人、徐宏慶、江文榕、林永鑫、黃金山、呂清安、黃德明等人均聽從王寶興指揮 」、「王寶興病故後,呂清安原有意接替從事工程圍標工作,後來黃德明逼我將 參加圍標的廠商名冊交出,並表示現在褚樹人要接替王寶興繼續從事圍標工作」 、「王寶興將得標廠商支付搓圓仔湯,將其中百分三十分給參與投(陪)標廠商 ,百分之十付一位黑道份子,其餘百分之六十是王寶興所有,但必須分配給提供 領取標單廠商或開標底價等資料之相關職員及手下」、「在我以電話聯絡領取標 單廠商通知參與預先投圍標會議時,遇有廠商不願配合,王寶興會率領手下呂清 安、徐宏慶等人或通知圍勢黑道份子以黑道勢力前去找廠商處理,廠商不得不聽 從」等語(見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二九七三六號卷第十頁倒數第一行起、八十五年 度偵字第三0一二八號卷第三十四頁背面)。原審同案被告褚樹人於警訊中亦供 稱:直到王寶興於八十五年八月十二日死亡後,我才於八十五年九月間開始與陳 仁昇共同圍標華信南區分公司工處發包土木工程,並向得標廠商收取總工程款之 百分之十做為保護費等語(見八十六年度偵字第九九九七號卷二十五頁背面)。 證人黃水田(即鳳信營造有限公司之實際負責人)亦證稱:黑道份子王寶興為首 的圍標集團圍標方式有二種:㈠通知領取標單廠商到其指定之高雄市○○區○○ 路五七號或高雄縣八德中路一二六號,由王寶興主持圍標會議,並宣佈該工程底 價,再由各廠商以紙條寫圍標金,最高者得標;㈡於開前通知各廠商若得標者需 支付得標工程總金額的百分之十供作圍標金,我承包第二種並支付百分之十圍標 金等語(見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三0一二八號卷第五十頁背面)。證人洪啟彰於高 雄市調處證稱:王寶興集團前曾邀我及真毅營造等十餘家廠商代表至高雄縣仁武 鄉○○○路一二六號參加圍標會議等語(見高雄市調處㈠卷第五頁背面),其於 原審法院亦證稱:得標後接到電話要求付一成保護費等語(見原審㈢卷第六十七 頁),其於本院審理時亦證稱:有通知我去圍標,沒有去是不行的等語(見本院 上更㈠字第三九二號㈢卷)。證人曾仁財(盟慶造有限公司負責人)證稱:我於 八十四年初接獲丁○○○電話通知我於某日晚上前往高雄市○○路五十七號王寶 興住處談有關工程事;王寶興當場宣佈爾後承包南區第一工程處工程者,須交付 一成之保護費等語(見高雄市調查處㈠卷第五十五頁背面)。被告丁○○○亦供 稱:王寶興入獄服刑期間,其同夥均會打電話通知參與電信第一工程處投標廠商 俟決後要拿出各該工程得標金額百分之十做為工程保護費,而廠商因害怕王寶興 同夥的黑道勢力,暴力手段,都會如數交出前述工程保護費給王寶興同夥等語( 見同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三0一二八號卷第三頁)。此外,證人即廠商邱武雄、蔡 忠勇、陳建國、張東銘、蔡萬典、莊啟忠、黃德明、賴巍斌、錢春賀、黃順長等 人於高雄市調處調查時亦為大致相同之證述,並有南一工程總隊出具之發包工程 統計表暨廠商得標明細表乙冊、工程保護費統計表一份附卷可稽。足證黑道圍標 集團之王寶興先後夥同林朝清、呂清安、陳仁昇、徐宏慶、江文榕、林永鑫、褚 樹人、洪文駕合組「阿全圍標集團」,於南一工程總隊公開招標工程於工程開標 前,通知領標廠商至其指定地點,參加王寶興主持之圍標會議,以出價金額最高 者可以得標該項工程,其餘廠商則陪標,得標廠商須交付決標金額百分之十予王 寶興作為工程圍標保護費。王寶興將其中百分之十交付林朝清作為黑道兄弟圍事 之酬庸,其中百分之三十供陪標廠商均分(即搓圓仔湯錢),其餘百分之六十由 王寶興取得,王寶興並由其所取得圍標金百分之六十中支付部分款項給提供名單 之人作為報酬,嗣於王寶興死亡後,由褚樹人等接續其事無訛。 ㈡孫韶憶於高雄市調查處亦先後一再供稱:「我於八十二年間受雇於王寶興時,因 王寶興尚在服刑,當時係由丁○○○提供南一工程總隊有關土木工程之『領標廠 商』名單,由我交給王寶興手下呂清安、陳仁昇等人負責進行圍標作業;王寶興 出獄後,仍繼續從事工程圍標工作,八十四年後有關『領標單廠商名單』改由乙 ○○提供,由我聯絡廠商,遇有工程圍標工作要進行時,均於週五聯絡廠商,約 廠商於週六或週日晚至指定地點」、「王寶興將其中百分之十給提供廠商名單的 乙○○或丁○○○等人」、「據我記憶所知,曾經由我將現金五至二十萬元不等 金錢交給乙○○,亦曾使用王寶興銀行帳戶支票付給乙○○酬勞」、「八十二年 七月起迄於八十三年三月間止,都是由丁○○○將參與電信第一工程處土木工程 投標廠商交給我,並吩咐我重新抄錄,原本則由丁○○○當場撕毀丟棄,抄錄本 則由我轉交給陳仁昇、呂清安、洪文駕等據以進行圍標」、「丁○○○提供工程 有『領取標單廠商名單』,再由我轉交給王寶興手下呂清安、陳仁昇等人負責圍 標作業」、「八十四年間改由乙○○提供『領標單廠商名單』,我負責連絡廠商 」、「提供『領標廠商』名單的人有丁○○○和乙○○二人,王寶興服刑期間, 由丁○○○提供,王寶興出獄後由乙○○提供」各等語(見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二 九七三六號卷第十頁倒數第一行起、第二十八頁第二行、第六行、第二十八頁背 面第四行);其於檢察官偵查中亦供稱:「(問:南一工程總隊公開招標工程『 領標廠商名單』何人提供?)王寶興尚在獄中時都是丁○○○拿給我的,我再交 給呂清安、陳仁昇等人,等到得標後丁○○○交現金給我轉交呂清安分配給寄標 廠商」、「(問:王寶興出獄後何人提供廠商名單?)乙○○有時拿給王寶興, 有時交給我」等語(見同上卷第四四、四五頁)。被告丁○○○於高雄市調查處 調查時亦供稱:「以黑道份王寶興子為首的圍標集團其圍標方式,通知『已領取 標單廠商』到其指定地點高雄市○○區○○路五七號,後來改在高雄縣仁武鄉○ ○○路一二六號,參加圍標會議,由王寶興主持之圍標會議」、「強邀領取標單 廠商參與圍標會議牟取圍標金供作搓圓仔湯及保護費」等語(見高雄市警局新興 分局卷第九五頁背面倒數第行、第九七頁背面)。參以如後所述,被告戊○○於 高雄市調處亦自白稱提供廠商名單給丁○○○。再參以證人即參與投標廠商洪啟 彰、黃水田、廖坤松、邱武雄、陳文瑞、黃順長、莊啟忠、張東銘、吳茂松、劉 武雄、楊明正、曾東雄、李文良、蔡景明、蔡萬典、王傳宗、朱勇明、廖啟明、 陳茂生、翁明經、洪憲愴、錢春賀、吳江海、陳三慶、陳建國等於高雄市調處調 查時大抵均證稱渠等係於「領標後投標前」接獲「阿全圍標集團」通知參加圍標 會議等情觀之(見高雄市調查處卷第五頁北面、第二0頁、第三一頁、第四六頁 、第七二頁、第一二0頁、第一四八頁、第一五二頁、第一六0頁、第一六六頁 、第一七二頁背面、第一七八頁、第一八八頁背面、第一九三頁背面、第一九七 頁、第二0五頁背面、第二一二頁、第二一三頁、第二一六頁、第二二二頁、第 二三六頁、第二三九頁、第二四四頁背面、第二六0頁)。證人洪啟彰、莊啟忠 、黃順長、翁明經、王傳宗、廖啟明等人於本院審理時亦分別證稱領標後即接到 電話或調查局所言實在等語(見本院上更㈠字第三九二號㈢卷第九頁至第三十四 頁)。依孫韶憶、被告戊○○、丁○○○上開所述,被告丁○○○在王寶興在監 期間確有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供「阿全圍標集團」據以通知領標廠商參加圍標會議 ,王寶興於該段期間內亦有僱用孫韶憶擔任會計,所得圍標保護費亦由被告丁○ ○○負責保管,王寶興出獄後,被告乙○○亦有提供領標廠商名單給王寶興等黑 道圍份子等情無訛。 ㈢被告戊○○於高雄市調查處調查時自白:「八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我開始第一 次提供廠商名單給丁○○○;在我第一次提供名單前某一日,丁○○○打電話至 我家告訴我,她需要本總隊發包工程廠商名單,要求我提供給她」、「第一次提 供名單她給我六千元,說要意思意思,一直連續二十次,每次她都會給我如前所 述三、五千元至二、三萬元不等之現金,直到八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最後一筆三 萬元為止」、「經我大約估算自八十一年十一月至八十二年十一月間,前後約提 供二十次;累計由丁○○○給我的代價約十五萬元」等語(見高雄市調查處卷第 三一八頁背面倒數第三行起、第三二六至三二七頁)。被告丁○○○於高雄市調 處調查時自白:「約八十一年底起由戊○○提供廠商標名單給伊,每次提供名單 ,由伊以現金五千元至三萬元不等之金錢付給戊○○,作為提供前述廠商名單之 代價,前後約二十次,累計約二十萬元,迄至八十二年底戊○○因案入獄止」等 語(見高雄市警察局新興分局卷第一三二、一三三頁),互核被告戊○○、丁○ ○○前開供述,再參以前揭原審同案被告孫韶憶所證被告丁○○○提供「領標廠 商名單」等語,被告丁○○○亦供稱:以黑道份子王寶興為首的圍標集團其圍標 方式,通知「已領取標單廠商」到其指定地點高雄市○○區○○路五七號,後來 改在高雄縣仁武鄉○○○路一二六號,參加圍標會議,由王寶興主持之圍標會議 等語,及倘如被告戊○○所提供係開標後開標紀錄,「阿全圍標集團」何能於開 標前掌握領標廠商名單,通知前往參加圍標會議,「阿全圍標集團」又何能於開 標前之圍標會議即決定何家廠商主標,其餘廠商陪標,且如所提供者係得、廢標 廠商名單,則前往投標對於有何廠商參加投標,開標結果如何,知之甚詳,王寶 興等圍標集團亦無支付報酬給被告戊○○之必要等情觀之,被告戊○○確有於八 十一年十一月間起至八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止,先後提供南一工程總隊發包工程 領票廠商名單予被告丁○○○,被告丁○○○亦因而交付現金五千元至三萬元不 等,先後共二十次之現金給被告戊○○之事實,亦堪認定。被告戊○○在高雄市 調處及事後於偵審中所稱係得、廢標廠商名單云云;被告丁○○○亦或供稱係得 標、開標後廠商名單或供稱係投標廠商名單云云,核與上開所述情節不符,應係 避重就輕之詞;證人孫韶憶事後改稱,丁○○○是提供開標後投標廠商名單云云 ,亦係迴護之詞,均不足採信。 ㈣被告陳芬香究竟提交付多少數額之金錢給被告戊○○,亦即行賄與收賄之金額究 竟若干?證人孫韶憶於高雄市調處時雖先後陳稱:百分之六十是王寶興自己處理 ,王寶興將其中百分之十給提供廠商名單之人;王寶興將其中百分之十給提供廠 商名單的丁○○○等人等語。而被告丁○○○亦供稱「每次」提供名單,由伊以 現金五千元至三萬元不等之金錢付給被告戊○○等語。惟被告丁○○○亦供稱: 前後僅二十次累計二十萬元;此外,亦無證據足以證明附表所示八十一年十一月 間起至八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止之工程領標時,被告戊○○每一次均有提供,且 如原審證人所證負責郵購或面售標單者非被告戊○○一人,自不得以上開附表所 示工程決標數量三十九次作為認定被告戊○○收受賄款之次數。再者孫韶憶雖陳 稱:王寶興將百分之六十中之百分之十交給被告丁○○○,惟縱令屬實,被告丁 ○○○是否如數交付給被告戊○○亦非無疑,而被告丁○○○自接受高雄市調查 處調查迄本院調查時均否認有交付該百分之十之圍標費給被告戊○○,是亦難證 明被告戊○○所收受者至少有三十九萬元,應採最有利於被告戊○○之方式認定 之,即被告戊○○提供領標廠商名單所得之報酬為十五萬元。公訴人認係三十萬 元,尚有未洽。 ㈤被告丙○○於檢察官偵查中自白稱「高雄市調查處筆錄實在,我都詳細看過」、 「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乙○○,約十次左右」、「最後一次交給名單在八十五 年十月間,收到五千元,知道是違法」等語(見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三00六八號 卷第十背面、第十一頁);其於高雄市調查處調查時供稱:「王寶興仍繼續要脅 我與其配合;我當時表示恐難配合,因當時本工程處公開招標工程廠商領標方式 有『面取』及『郵購』兩種,所以我無法完全掌握參與『領標廠商』名單」、「 八十四年五、六月間乙○○警告我不要與王寶興等黑道分子接觸,並向我表示只 要提供王寶興參與投標廠商名單,便有利可圖」、「只要將參與『投標廠商名單 』交給王寶興據以進行工程圍標,即可分到圍標金錢」、「我自八十四年六月間 起,於本處第一工程處公開開標日前數日會將參與各該項工程『投標之廠商名單 』提供乙○○,各該項公開招標工程開標日後約半個月,乙○○會將我的酬金二 千至五千元不等之金錢在我辦公室或辦公室附近乙○○或住處等地方交給我,總 計金額約三萬元」等語(見同上偵查卷第五、六頁)。被告乙○○於高雄市調查 處供稱:「伊與丙○○熟識,王寶興利用伊與丙○○交情,自八十四年六月間起 ,該工程處每次招標時,丙○○將『投標廠商』之名單提供給伊,伊再將名單交 給王寶興作為圍標之用;王寶興支付提供參與投標廠商名單之酬金,視圍標工程 之圍標金高低與工程難易程度而定,至少為圍標金之一成,王寶興交付之酬金, 伊再分半數給丙○○,先後三、四十筆,王寶興共支付伊酬金約一百萬元,每次 酬金之半數交給丙○○,丙○○共計獲得五十萬元,嗣於八十五年八月十二日病 故後,伊續依前揭模式,由丙○○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交褚樹人邀集『領標 廠商』圍標,至八十五年十月止,褚樹人先後三次分別交付二萬元、十二萬元及 七萬元給伊,伊分一半丙○○,共十萬五千元」等語(見八十五年度偵字第二九 八七四號卷第一七、一八、二八頁)。被告陳景章於檢察官偵查中亦供稱:「調 查筆錄我都詳細看過,均出於自由意思下的陳述」、「(問:廠商名單是丙○○ 透露給你?)是的,我和他並無特別交情,但我表示要給他錢,他才透露給我」 、「共有三、四十次,我每次將得款一半交給丙○○」、「於本年(即八十五年 )八、九月間褚樹人又來向我要求提供廠商名單,我才又去找丙○○,他又提供 三次名單給我,我付他十萬元左右,我自己也得十萬元,錢是褚樹人給我的;參 加過四、五次圍標會議,會議地點有時在皇統飯店二樓,有時在王寶興家及八卦 寮等語(見同卷第三五、三六頁)。再者,原審同案被告褚樹人檢察官偵查中亦 供稱:廠商名單是乙○○給的,我給他是百分之十五之對價等語(見八十六年偵 字第九九九七號卷第十一頁背面)。其於警訊時亦供稱:我就找到廠商乙○○要 其配合提供「領標廠商名單」;王寶興病歿後我才於八十五年九月間開始與陳仁 昇共同圍標;我聽孫韶憶說能在乙○○處拿到「領標廠商名單」,因此我找到乙 ○○,乙○○表示沒問題;乙○○每次均給我打呼叫器,然後約定地點,我再過 去向他拿「領標廠商之名單」等語(見同上偵查卷第十五頁倒數第二行、第二十 五頁背面第三行、二七頁背面、第二十八頁倒數第一行)。互核被告丙○○、乙 ○○及褚樹人之供述,足認被告丙○○確有提供『領標廠商名單』給被告乙○○ 轉交王寶興、褚樹人等人無訛。雖被告丙○○、乙○○及褚樹人就所提供者究係 「領標廠商名單」抑或「投標廠商」供述參差不齊。惟證人黃登胤(即南一電信 工程總隊佐理員)於原審法院證稱:至郵局領標(即領取投標廠商投標單)是開 標前一日等語;證人周昇政證稱:公開招標之標單由其保管等語(見原審㈣卷第 二八七頁背面、二八八頁背面)。而被告丙○○並不負責領標之業務,參以褚樹 人於警訊時供稱:我聽說孫韶憶說能在乙○○處拿到「領標廠商名單」,因此, 我找到乙○○與他談此事等語(見原審㈠二四三頁背面)及前開所述,王寶興等 圍標集團索取廠商名單之目的係欲鳩集領標廠商開會圍標,開標後得標廠商名單 對其亦無益處,應認劉有倫所提供者為「領標廠商名單」較合事理而可採信。因 此,被告乙○○確有因王寶興請託,向被告丙○○要求提供南一工程總隊發包工 程投標廠商名單,被告丙○○亦有自八十四年六月間起,連續將領標廠商名單提 供予乙○○轉交王寶興,王寶興去世後,由褚樹人等人接續主事,被告丙○○仍 續依前揭模式,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之事實,亦堪認定。 ㈥被告乙○○竟提交付多少數額之金錢給被告丙○○,亦即行賄與收賄之金額究竟 若干?如前所述,證人孫韶憶於高雄市調處時雖先後陳稱:王寶興將其中百分之 十給提供廠商名單之人;王寶興將其中百分之十給提供廠商名單的乙○○等人。 褚樹人於檢察官及警訊時亦供稱:給乙○○抽取工程款一成之圍標保護費之百分 之十五作為代價等語(見八十六年度偵字第九九九七號卷第十一背面、二十七頁 背面)。惟縱被告乙○○所收受者係王寶興所得百分之六十中之百分之十,或褚 樹人所得圍標費百分之十中之百分之十五,被告乙○○未必全數交付給被告丙○ ○,自應依乙○○所述,王寶興部分僅交付五十萬元交給被告丙○○,褚樹人部 分僅交付十萬五千元,較具體、明確可採,被告丙○○稱僅收受三萬元云云,顯 係避重就輕之詞,自難採信。 ㈦被告戊○○、丙○○雖辯稱:所收受之款項乃代乙○○裝訂估比工程合約書之代 價云云。惟被告戊○○於高雄市調查處供稱:收受十五萬元係提供發包工程每一 標廢標即得標廠商名單云云;被告丙○○於調查時及第一次偵訊時亦均僅供述: 乙○○每次只交付二至五千元,總計金額約三萬元云云,均無隻字片語提及該款 項係代為裝訂估比合約書之代價(見高雄市調查處卷第三二五至三二七頁戊○○ 筆錄;丙○○八十五年十二月十九日調查筆錄、同年十二月十九日偵訊筆錄), 佐以被告丁○○○於高雄市調查處、檢察官偵訊時及原審時亦供稱係「報酬」; 被告乙○○於原審法院供稱:「他幫我裝訂估比合約書,在得標後」、「(有無 代價?)一般他都不拿」、「(有無因託他代裝訂合約而給過錢?)沒有」等語 (見原審㈡卷第十八頁),亦未提及交付款項係支付被告戊○○、丙○○代為裝 訂估比合約書之代償;再參以乙○○所服務之騰儀營造有限公司、正道營造有限 公司有承包南一工程總隊之估比工程等情,有卷附南高雄營運處出具之估比工程 明細二份可稽,可資證明乙○○雖有將所承包之估比工程合約書委託丙○○代為 裝訂,但從未因此給付對價,甚為明確。被告戊○○、丙○○此部分辯解誠非屬 實,不足為採。證人張東銘於本院證稱曾委託被告劉有倫裝訂工程合約等語;證 人鄭錦文證稱丙○○有拿一些資料給我影印,裡面是估價單等語,均不足以證明 乙○○所交付之財物亦係裝訂工程合約費,自亦無從採為被告等有利之認定。 ㈧南一工程總隊公開招標工程之領標程序,係依交通部台灣南區電信管理局八十二 年一月及八十四九月年修訂之「電信土木工程投標須知」第五條、第九條規定均 規定以郵購方式購買招標文件,並限定「以最後落地郵戳為憑,逾期或非向指定 郵政信箱郵購者概不受理」,有甲○○○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南區電信分公司八十 九年七月二十九日南網二字第八九0七0一一八七號函覆本院前審在卷可證。雖 被告丙○○提出交通部電信總局八十四年十一月八日修訂之「電信線路土木工程 發包作業處理要點」關於發售招標文件規定固有無記名發售及郵寄二種,但於招 標公告(要點附表二)之說明欄僅記載「郵購」方式,並限定郵購「以最後落地 郵戳為憑,逾期或派員投遞或非向指定郵政信箱(或地址)寄達者概不受理」( 該要點第十四頁),有該要點附於本院卷可按;而招標公告為廠商取得招標訊息 主要來源,招標公告僅說明以郵購方式購買招標文件,縱可「面取」,然絕大部 份廠商均依招標公告郵購並附回郵信封方式購買,堪以認定。被告戊○○、丙○ ○負責公開招標工程標單出售,自可掌握絕大部份郵購領標廠商名單,所辯領標 有面取及郵購方式,面取無登記,無從掌控領標廠商名單云云,亦無足取。證人 王玉娥於原審證稱:「面取無登記,郵購就依信封資料再寄回去,並無規定購買 標單需做紀錄」等語;證人王明調於原審法院證稱:「郵購買標單可一次買好幾 個工程標單,所以領標單時沒辦法知道某工程有哪些廠商來領標」等語;證人譯 量證稱:廠商購買空白標單分郵購、面售二種;只要是向發包課人員面售均可、 郵購則有專人負責、於開標前一日至郵局領標等語,均難為被告等四人有利之認 定 ㈨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所謂應秘密之者,係指文書、圖書、消息或物品, 與國家政務或事務上具有利害影響者而言,非以明文規定為唯一審認之標準(最 高法院五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九四六號判決要旨參照)。南一工程總隊公開招標工 程採秘密通訊招標方式,其目的在防止黑道分子蒐集參與廠商名單,進行圍標或 恐嚇勒索等不法行為,南一工程總隊就有關領標、投標之名稱均採保密措施,是 有關公開招標工程之領標廠商名單應屬秘密之事項,殆無疑義。而被告丙○○、 戊○○二人係該總隊經辦發包業務之人員,此經渠等迭次供承在卷,對此保密措 施自應知甚詳。被告丙○○、戊○○負責南一工程總隊發包工程之開標作業,明 知領標廠商名單係應秘密之事項,不得對外公開,竟分別於工程開標前,將其職 務上應秘密之領標廠商名單交付於被告乙○○、丁○○○二人,轉交「阿全圍標 集團」據以進行圍標,被告戊○○、丙○○所為違背職務之行為,亦堪認定。渠 等二人所辯並無違背職務可言,誠屬飾卸之詞,不足信採。㈩被告乙○○曾因索取投標廠商名單未果,引起王寶興不悅,而在高雄縣鳳山市○ ○路上被王寶興攔下毆打之事實,固經證人蔡鴻慈,陳文瑞二人於原審法院證述 明確(見原審㈣卷第二八九頁以下),惟如前所述,被告乙○○向丙○○索取投 標廠商名單轉交王寶興後,王寶興先後給付工程保護費予乙○○,乙○○、丙○ ○二人均分,且期間長達一年多,甚至王寶興於八十五年八月十二日去世後,仍 為褚樹人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並收取報酬支付丙○○,足見其將丙○○提供領標 廠商名單之對價交付丙○○,係出自由意思決定;因此,被告乙○○縱事先曾受 王寶興之脅迫,不得不代為索取領標廠商名單,但尚難憑此據以卸免其應負之刑 責。被告丙○○曾遭王寶興恐嚇之事實,固亦據其妻即證人黃清香於原審法院證 述在卷(見原審㈤卷第六五三頁)。惟黃清香係被告丙○○之妻,且所證係聽聞 被告丙○○回家後向其提其此事,此乃傳聞證據,自不得採為被告丙○○有利之 證據,何況,被告丙○○自承:王寶興原要其提供投標廠商名單,為其婉拒後, 始改詞要其嚴格審標,以減少競標廠商家數,事過半年多,經乙○○向其提及, 不要與王寶興集團接觸,只要提供投標廠商名單,即有利可圖等語(見八十五年 十二月十九日調查筆錄),亦足以證明被告丙○○事後之所以同意提供領標廠商 名單,係出於自由意思所決定,王寶興並無再施以脅迫或恐嚇甚明,是以縱使其 所辯屬實,對其應負之刑責亦不生影響。 按不起訴處分已確定者,發見新事實或新證據,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依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一款定有明文。被告戊○○涉嫌於八十一年十二月十 七日至八十二年十一月十八日止,提供開標之得標、廢標廠商名單給丁○○○, 每次收取三千元至三萬元不等之金額,前後共二十次,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 第一項第五款之罪嫌,固經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八十三年度偵字第六 三一、一九一一號不起訴處分確定,此經本院調取該案全部卷查無訛。惟事後既 已發見王寶興夥同林朝清、呂清安、陳仁昇、徐宏慶、江文榕、林永鑫、褚樹人 、洪文駕等人合組「阿全圍標集團」,並由被告戊○○提供領標廠商名單予「阿 全圍標集團」,據以圍標南一工程總隊公開招標工程之新事實及新證據,且為上 開不起訴處分前,未經發見,至其後始行發見,依前開訴訟法之規定,檢察官再 行起訴,於法並無不合。被告戊○○辯稱:本件起訴犯罪事實,業經台灣高雄地 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八十三年三月十四日以八十三年度偵字第六三一、一九一 一號處分不起訴確定,檢察官再行起訴於法不合云云,亦無可採。 綜上所述,被告戊○○、丙○○、丁○○○、乙○○所辯無非卸責之詞,均不足 採信,事證明確,渠等四人之犯行堪以認定。 三、查被告戊○○、丙○○分別係南一工程總隊發包課技術佐、管理員,係依據法令 從事公務之人員,竟將其職務上應秘密之領標廠商名單交付他人,而對於違背職 務之行為,收受賄賂,核其二人所為,均係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之洩漏 國防以外秘密罪及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 六款之違背職務收賄罪。被告丁○○○、乙○○分別對戊○○、丙○○二人前述 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核其二人所為均係犯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 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第二項之行賄罪,公訴人認係犯同條第一項之罪,尚有未 洽,起訴法條應予變更。貪污治罪條例雖於八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九十二年二 月六日先後經修正公布,惟再修正後該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違背職務收賄罪 、第十一條第二項(九十二年二月六日條修正移至第三項)行賄罪規定之法定刑 均較之修正前該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十條第一項規定之法定刑為重,依 刑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自應適用較有利於被告之行為時法律即八十一年七 月十七日修正公布之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十條第二項之罪處斷 。被告丁○○○、乙○○就所犯上開行賄罪,分別與王寶興、褚樹人等人間有犯 意之連絡及行為之分擔,均應論以共同正犯。被告四人所犯上開各罪,各均時間 緊接,手段相同,所犯又各均係構成要件相同之罪名,均各應依連續犯規定,各 以一罪論。被告戊○○、丙○○所犯上開二罪間,有方法及結果之牽連犯關係, 應從重之違背職務收賄罪處斷。被告等四人均於高雄市調查處調查時,即自白收 受、交付賄賂犯行,應分別依同條例第八條後段及第十條第三項後段規定減輕其 刑。被告丙○○係因前曾受王寶興之恐嚇,爾後再經乙○○之提醒,為家人安全 著想,始允其所求,同意提供領標廠商名單,其犯罪情狀堪可憫恕,爰依刑法第 五十九條規定遞減輕其刑二分之一。 四、原審論處被告等四人罪刑,固非無見,惟查:㈠被告戊○○、丙○○二人提供職 務上應秘密之領標廠商名單予他人,原審認係提供開標後之投標廠商名單,尚有 未洽。㈡被告戊○○、丙○○因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所得財物各為十五萬元、六 十萬五千元,原判決認係二十萬元、五十萬元,亦有未合。被告等四人上訴意旨 ,否認犯罪,指摘原判決不當,雖均無理由,惟原判決既有上開可議,自應由本 院將原判決關於被告戊○○、丙○○、丁○○○、乙○○部分撤銷改判。茲審酌 被告戊○○、丙○○二人身為公職人員,對職務上應秘密之事項當謹守保密之義 務,竟起貪念而違背其職務收受賄賂,嚴重影響公務人員聲譽,讓黑道人物得以 掌控南一工程總局所發包電信土木工程領標廠商名單,據以進行圍標會議,向廠 商索取工程圍標保護費,影響至深且鉅;被告乙○○、丁○○○同為土木營造業 者,為圖私利,竟與王寶興黑道集團合意,共同向南一工程總隊經辦發包業務人 員行賄,已遂行其二人私慾,置公共工程發包公平性於不顧,犯罪情節非輕,惟 念其四人因畏於王寶興集團之威嚇,為顧及己身安全,致罹刑章,及被告等四人 犯後態度等情狀,酌情分別各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均依法宣告褫奪公權。被 告戊○○、丙○○二人因犯違背職務收賄罪,所得財物各為十五萬元、六十萬五 千元,均應依同條例第九條規定予以追繳沒收,如全部或一部無法追繳,應以其 財產抵償之。 五、公訴意旨另以:被告戊○○自七十七年間起至八十一年十月底止,亦陸續提供投 標廠商名單與王寶興,王寶興則交付數額不詳之賄賂給戊○○等情,因認戊○○ 此部分行為,亦涉有違背職務收賄罪及洩密罪嫌。訊之被告戊○○堅詞否認有此 部分犯行。經查:被告戊○○於八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高雄市調查處調查時僅 供稱供投標廠商名單予丁○○○,並無隻字片語提出曾提供投標廠商名單給王寶 興,此外遍觀全案卷,亦無任何戊○○有提供投標廠商名單予王寶興之事證,復 因王寶興已死亡,已無從對質。而如前所述,被告丁○○○亦僅供稱被告戊○○ 係自八十一年年底起提供投標廠商名單交付款項,是被告戊○○上開自白並無其 他佐證,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第二項之規定,自難資為論罪之依據,此 外,亦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戊○○有此部分犯行,本應為無罪之判決 ,惟因公訴人認此部分與前揭論罪部分,有連續犯之裁判上一罪關係,故不另為 無罪之諭知,併此敘明。 六、被告真毅營造有限公司、鼎寓營造有限公司、展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啟成營造 有限公司、今發營造有限公司、昇進營造有限公司部分,業經本院前審判決確定 ;被告孫韶憶、呂清安、陳仁昇、林朝清、徐宏慶、林永鑫、江文榕部分,亦經 原審判決確定;被告洪文駕部分,經原審以死亡為由,諭知不受理判決後,未經 檢察官上訴,故均不另論列。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六 十二條前段、第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條,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 之貪污治罪條例第二條前段、第四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八條後段、第九條第一項、第 二項、第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後段、第十六條,刑法第十一條、第二條第一 項但書、第二十八條、第五十六條、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九 條、第三十七條第二項,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張其主到庭執行職務。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七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蕭權閔 法官 陳吉雄 法官 李嘉興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敍述上訴理由者, 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書記官 劉博文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四 月 七 日 附錄本判決之論罪法條: 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第一項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書、消息或物品者,處三 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十一年七月十七日修正公布 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 萬元以下罰金: 一 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 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 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 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 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 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貪污治罪條例第十條 對於第二條人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 利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不具第二條人員之身分而犯前項之罪者亦同。 犯前二項之罪,於犯罪後六個月內自首者,免除其刑;逾六個月者,減輕 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減輕其刑。 附表 一、大道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5月20日│加工區局37期二工區配管│9.760.000元 │ │ ├──┼──────┼───────────┼──────┤ │ │二 │82年07月15日│民族局鼎泰段幹配管 │5.600.000元 │ │ ├──┼──────┼───────────┼──────┤ │ │三 │82年09月02日│東港局中正路二期幹配管│9.000.000元 │ │ ├──┼──────┼───────────┼──────┤ │ │四 │82年09月02日│白河局2-2幹配管 │3.500.000元 │ │ ├──┼──────┼───────────┼──────┤ │ │五 │83年2月24日 │二苓局山明段幹配管 │7.300.000元 │ │ ├──┼──────┼───────────┼──────┤ │ │六 │83年3月10日 │林園局溪州一路配管 │6.660.000元 │ │ ├──┼──────┼───────────┼──────┤ │ │七 │83年04月14日│六龜局藤枝幹配管 │14.200.000元│ │ ├──┼──────┼───────────┼───── ┤ │ │八 │83年09月01日│中洲局中寮路幹配管 │ 7.500.000元│ │ ├──┼──────┼───────────┼──────┤ │ │九 │83年04月20日│鹽埕局鼓山二路幹管 │6.900.000元 │ │ ├──┼──────┼───────────┼──────┤ │ │十 │83年06月01日│七賢局興祁路幹配管 │2.700.000元 │ │ ├──┼──────┼───────────┼──────┤ │ │十一│83年06月15日│鹽埕局中山大學翠亨道幹│5.040.000元 │配工程 │ ├──┼──────┼───────────┼──────┤ │ │十二│84年06月15日│鹽埕局中山大學配管專案│2.760.000元 │ │ ├──┼──────┼───────────┼──────┤ │ │十三│85年02月15日│勝利局公園路幹管 │3.850.000元 │ │ ├──┼──────┼───────────┼──────┤ │ │十四│85年03月07日│左營局南屏路幹配管 │8.200.000元 │ │ └──┴──────┴───────────┴──────┴────┘ 二、大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1月07日│左營區復興新村配管 │18.550.000元│ │ ├──┼──────┼───────────┼──────┤ │ │二 │82年04月22日│林園局中芸村等配管 │28.130.000元│ │ ├──┼──────┼───────────┼──────┤ │ │三 │82年05月20日│前鎮鎮等配管 │22.700.000元│ │ ├──┼──────┼───────────┼──────┤│ │四 │82年06月17日│林園局王公路幹管 │11.300.000元│ │ ├──┼──────┼───────────┼──────┤ │ │五 │82年06月17日│林園局王公路幹管 │17.990.000元│ │ ├──┼──────┼───────────┼──────┤ │ │六 │82年07月15日│十全同盟二路配管 │13.300.000元│ │ ├──┼──────┼───────────┼──────┤ │ │七 │82年07月15日│後璧局下茄幹配管 │14.470.000元│ │ ├──┼──────┼───────────┼──────┤ │ │八 │82年08月12日│加工局37-2區配管 │16.200.000元│ │ ├──┼──────┼───────────┼──────┤ │ │九 │82年08月26日│澄清局本館路等幹管 │46.200.000元│ │ ├──┼──────┼───────────┼──────┤ │ │十 │82年08月26日│鹽埕局九如四路幹管 │23.820.000元│ │ ├──┼──────┼───────────┼──────┤ │ │十一│82年11月05日│加工區○○街等配管 │22.380.000元│ │ ├──┼──────┼───────────┼──────┤ │ │十二│82年12月02日│大寮局興隆路幹配管 │11.730.000元│ │ ├──┼──────┼───────────┼──────┤ │ │十三│82年12月16日│內埔局自強路配管 │19.730.000元│ │ ├──┼──────┼───────────┼──────┤ │ │十四│83年02月24日│中山局民生二路幹配管 │27.600.000元│ │ ├──┼──────┼───────────┼──────┤ │ │十五│83年03月24日│大發局#6道路二期幹管 │15.320.000元│ │ ├──┼──────┼───────────┼──────┤ │ │十六│82年04月22日│泰山局屏27線等 │12.340.000元│ │ └──┴──────┴───────────┴──────┴────┘ 三、啟華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3月25日│建工局建工路配管 │ 3.700.000元│ │ ├──┼──────┼───────────┼──────┤ │ │二 │82年03月25日│佳冬局2號道路配管 │ 5.500.000元│ │ ├──┼──────┼───────────┼──────┤ │ │三 │82年03月25日│東港局3-9幹管 │ 3.280.000元│ │ ├──┼──────┼───────────┼──────┤ │ │四 │82年03月25日│東港局船頭路幹配管 │ 3.320.000元│ │ ├──┼──────┼───────────┼──────┤ │ │五 │82年04月09日│十全局同盟二路配管 │ 6.800.000元│ │ ├──┼──────┼───────────┼──────┤ │ │六 │82年05月20日│三地門局新設台22線 │ 9.780.000元│ │ ├──┼──────┼───────────┼──────┤ │ │七 │82年05月20日│七佳局力里路配管 │ 3.100.000元│ │ ├──┼──────┼───────────┼──────┤ │ │八 │82年05月20日│車城局四號路幹配管 │ 4.040.000元│ │ ├──┼──────┼───────────┼──────┤ │ │九 │82年05月20日│車城局屏鵝段幹管 │ 660.000元│ │ ├──┼──────┼───────────┼──────┤ │ │十 │82年06月17日│中央局工業街幹管 │ 6.890.000元│ │ ├──┼──────┼───────────┼──────┤ │ │十一│83年03月24日│民生局民生路幹管二期 │ 2.120.000元│ │ ├──┼──────┼───────────┼──────┤ │ │十二│83年03月24日│里港局3-3號二期幹配管 │ 2.120.000元│ │ ├──┼──────┼───────────┼──────┤ │ │十三│83年04月28日│建工局懷德街幹配管 │ 2.380.000元│ │ ├──┼──────┼───────────┼──────┤ │ │十四│83年10月06日│勝利局古松西巷配管 │ 2.820.000元│ │ ├──┼──────┼───────────┼──────┤ │ │十五│83年11月04日│西甲局光華二路幹管 │ 6.198.000元│ │ ├──┼──────┼───────────┼──────┤ │ │十六│83年12月29日│前鎮局鳳山1v-17 幹管 │ 344.854元│ │ ├──┼──────┼───────────┼──────┤ │ │十七│83年12月29日│前鎮局鳳山5-39幹配管 │ 2.875.146元│ │ └──┴──────┴───────────┴──────┴────┘ 四、大名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8月26日│東山局165線幹管 │10.846.000元│ │ ├──┼──────┼───────────┼──────┤ │ │二 │82年08月26日│鹽埔局勝利路幹管 │ 2.015.000元│ │ ├──┼──────┼───────────┼──────┤ │ │三 │82年08月26日│鹽埔局中山路配管 │ 1.345.000元│ │ ├──┼──────┼───────────┼──────┤ │ │四 │82年08月26日│鹽埔局台九線配管 │ 4.160.000元│ │ ├──┼──────┼───────────┼──────┤ │ │五 │82年10月07日│里港局中山路管 │ 1.520.000元│ │ ├──┼──────┼───────────┼──────┤ │ │六 │82年10月07日│里港局3-3道路幹配管 │ 2.070.000元│ │ ├──┼──────┼───────────┼──────┤ │ │七 │82年12月02日│民治局周武路幹配管 │ 6.978.000元│ │ ├──┼──────┼───────────┼──────┤ │ │八 │83年01月07日│林園局鳳林路配管 │19.980.000元│ │ ├──┼──────┼───────────┼──────┤ │ │九 │83年01月07日│林園局鳳林路幹管 │20.500.000元│ │ ├──┼──────┼───────────┼──────┤ │ │十 │83年01月07日│後璧局2-1幹配管 │ 2.870.000元│ │ ├──┼──────┼───────────┼──────┤ │ │十一│83年10月20日│中山局復興一路幹配管 │16.600.000元│ │ ├──┼──────┼───────────┼──────┤ │ │十二│84年08月24日│潮州大同路幹配管 │19.500.000元│ │ ├──┼──────┼───────────┼──────┤ │ │十三│85年02月01日│東原局99線配管 │10.360.000元│ │ ├──┼──────┼───────────┼──────┤ │ │十四│85年07月18日│東港局4-14線幹配管 │ 2.650.000元│ │ └──┴──────┴───────────┴──────┴────┘ 五、欣德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6月17日│振興局台22幹管 │ 6.120.000元│ │ ├──┼──────┼───────────┼──────┤ │ │二 │82年06月17日│三多局鳳南路幹配管 │ 4.520.000元│ │ ├──┼──────┼───────────┼──────┤ │ │三 │82年08月26日│東港局管道擴充配管 │ 6.300.000元│ │ ├──┼──────┼───────────┼──────┤ │ │四 │82年09月09日│東港局船頭二期幹配管 │ 3.690.000元│ │ ├──┼──────┼───────────┼──────┤ │ │五 │82年10月07日│吉東局中正路幹配管 │ 7.488.000元│ │ ├──┼──────┼───────────┼──────┤ │ │六 │82年10月21日│下營局 頭港大橋幹管 │ 3.280.000元│ │ ├──┼──────┼───────────┼──────┤ │ │七 │82年11月05日│東山局165線配管 │ 7.680.000元│ │ ├──┼──────┼───────────┼──────┤ │ │八 │83年11月25日│大寮局山頂村配管 │ 3.125.000元│ │ ├──┼──────┼───────────┼──────┤ │ │九 │82年12月02日│潮洲局2-4幹配管 │ 7.780.000元│ │ ├──┼──────┼───────────┼──────┤ │ │十 │82年12月02日│東港局#17號配管 │ 2.380.000元│ │ ├──┼──────┼───────────┼──────┤ │ │十一│84年03月02日│布袋局海埔新生地配管 │ 5.040.000元│ │ ├──┼──────┼───────────┼──────┤ │ │十二│84年03月16日│內埔局光明路地下配管 │ 7.230.000元│ │ ├──┼──────┼───────────┼──────┤ │ │十三│84年03月16日│佳冬局12-9幹配管 │ 3.420.000元│ │ ├──┼──────┼───────────┼──────┤ │ │十四│84年06月01日│美濃局廣興街配管 │ 2.430.000元│ │ ├──┼──────┼───────────┼──────┤ │ │十五│84年06月15日│東港局3-10號配管 │ 2.780.000元│ │ ├──┼──────┼───────────┼──────┤ │ │十六│84年08月24日│大寮局大寮路配管 │ 5.200.000元│ │ ├──┼──────┼───────────┼──────┤ │ │十七│84年10月12日│東城局199線幹配管 │ 8.100.000元│ │ ├──┼──────┼───────────┼──────┤ │ │十八│85年01月18日│滿州局200線幹配管 │ 8.400.000元│ │ ├──┼──────┼───────────┼──────┤ │ │十九│85年02月15日│官田局藝術學院配管 │ 3.550.000元│ │ ├──┼──────┼───────────┼──────┤ │ │二十│85年03月21日│左營局44期二區幹配管 │20.900.000元│ │ ├──┼──────┼───────────┼──────┤ │ │二一│85年06月21日│建國局復興南路幹配管 │ 7.950.000元│ │ └──┴──────┴───────────┴──────┴────┘ 六、啟成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2月25日│虎井局桶盤里配管 │ 5.700.000元│ │ ├──┼──────┼───────────┼──────┤ │ │二 │82年10月07日│馬公局第三漁港工程 │ 3.800.000元│ │ ├──┼──────┼───────────┼──────┤ │ │三 │82年08月12日│南州局三民路幹管 │ 3.620.000元│ │ ├──┼──────┼───────────┼──────┤ │ │四 │82年09月09日│民生局鱗洛5號配管 │ 2.450.000元│ │ ├──┼──────┼───────────┼──────┤ │ │五 │82年09月23日│馬公局民族路配管 │ 6.700.000元│ │ ├──┼──────┼───────────┼──────┤ │ │六 │82年10月07日│馬公局第三漁港第三期配│ 3.800.000元│ │ ├──┼──────┼───────────┼──────┤ │ │七 │83年04月23日│恆春局1-1幹配管 │ 4.830.000元│ │ ├──┼──────┼───────────┼──────┤ │ │八 │83年06月23日│白河局3-9幹配管 │ 2.560.000元│ │ ├──┼──────┼───────────┼──────┤ │ │九 │83年11月04日│民生局林森路配管 │ 3.060.000元│ │ ├──┼──────┼───────────┼──────┤ │ │十 │83年11月04日│車城局福安路幹配管 │ 2.300.000元│ │ ├──┼──────┼───────────┼──────┤ │ │十一│84年01月12日│潮洲局北門路幹配管 │25.600.000元│ │ ├──┼──────┼───────────┼──────┤ │ │十二│84年07月27日│三多局新康街幹配管 │ 3.640.000元│ │ └──┴──────┴───────────┴──────┴────┘ 七、鳳信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4月09日│中央局夏禹路幹配管 │ 8.560.000元│ │ ├──┼──────┼───────────┼──────┤ │ │二 │82年05月06日│前鎮○○○路配管 │10.360.000元│ │ ├──┼──────┼───────────┼──────┤ │ │三 │82年05月06日│三地門局賽嘉村配管 │ 2.280.000元│ │ ├──┼──────┼───────────┼──────┤ │ │四 │82年07月29日│建工局大昌路幹配管 │ 7.200.000元│ │ ├──┼──────┼───────────┼──────┤ │ │五 │82年07月01日│前鎮局74-77碼頭幹管 │ 5.900.000元│ │ ├──┼──────┼───────────┼──────┤ │ │六 │82年07月01日│前鎮局74-77碼頭配管 │ 1.500.000元│ │ ├──┼──────┼───────────┼──────┤ │ │七 │83年08月18日│佳冬局南寮路配管 │ 8.860.000元│ │ ├──┼──────┼───────────┼──────┤ │ │八 │84年11月03日│中央局安溪村配管 │ 9.150.000元│ │ ├──┼──────┼───────────┼──────┤ │ │九 │84年12月29日│鵝鸞鼻局埔頂路配管 │ 1.450.000元│ │ ├──┼──────┼───────────┼──────┤ │ │十 │85年03月07日│東港局進德大橋幹配管 │ 7.500.000元│ │ ├──┼──────┼───────────┼──────┤ │ │十一│85年06月21日│林邊局豐作路幹配管 │12.860.000元│ │ └──┴──────┴───────────┴──────┴────┘ 八、詠春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1月07日│民族局36重劃配管 │ 7.290.000元│ │ ├──┼──────┼───────────┼──────┤ │ │二 │82年11月18日│十全局遼北街配管 │ 6.215.000元│ │ ├──┼──────┼───────────┼──────┤ │ │三 │82年11月19日│加工局46期幹配管 │ 5.900.000元│ │ ├──┼──────┼───────────┼──────┤ │ │四 │83年04月28日│西甲局26期第一期幹配管│ 3.187.000元│ │ ├──┼──────┼───────────┼──────┤ │ │五 │83年07月07日│林園局沿海公路等 │18.150.000元│ │ ├──┼──────┼───────────┼──────┤ │ │六 │83年08月04日│新埤局15-1號幹配管 │ 3.145.000元│ │ ├──┼──────┼───────────┼──────┤ │ │七 │84年03月31日│前鎮○○○路燈 │ 2.747.000元│ │ └──┴──────┴───────────┴──────┴────┘ 九、營丘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2月24日│東港局船頭路三期幹配管│ 8.660.000元│ │ ├──┼──────┼───────────┼──────┤ │ │二 │83年04月14日│澄清局大昌路二期幹配管│ 5.470.000元│ │ ├──┼──────┼───────────┼──────┤ │ │三 │83年04月14日│旗山局廣和路幹配管 │ 3.688.000元│ │ ├──┼──────┼───────────┼──────┤ │ │四 │83年05月12日│美濃局中山路地下化配管│ 5.478.000元│ │ ├──┼──────┼───────────┼──────┤ │ │五 │83年10月20日│美濃局成功路幹配管 │ 5.288.000元│ │ ├──┼──────┼───────────┼──────┤ │ │六 │83年12月01日│萬丹局#3-4號道 │ 3.689.000元│ │ ├──┼──────┼───────────┼──────┤ │ │七 │84年05月04日│前鎮局林海工業區仁愛配│ 2.380.000元│ │ ├──┼──────┼───────────┼──────┤ │ │八 │84年05月04日│萬鑾局褒忠路幹配管 │ 4.238.000元│ │ ├──┼──────┼───────────┼──────┤ │ │九 │84年06月29日│霧台局22線幹配管 │10.156.000元│ │ ├──┼──────┼───────────┼──────┤ │ │十 │84年08月24日│美濃局民權路配置 │ 7.200.000元│ │ ├──┼──────┼───────────┼──────┤ │ │十一│84年11月23日│楓港台九線地下化配管 │ 5.068.000元│ │ ├──┼──────┼───────────┼──────┤ │ │十二│84年12月29日│吉東局中正路三段配管 │ 3.568.000元│ │ ├──┼──────┼───────────┼──────┤ │ │十三│85年02月01日│嶺口局嶺口社區配管 │ 2.799.000元│ │ ├──┼──────┼───────────┼──────┤ │ │十四│85年03月07日│旗山局德義街配管 │ 3.899.000元│ │ ├──┼──────┼───────────┼──────┤ │ │十五│85年06月06日│中州局中州路配管 │ 2.980.000元│ │ └──┴──────┴───────────┴──────┴────┘ 十、真毅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8月12日│八德局洛陽街幹配管 │55.000.000元│ │ ├──┼──────┼───────────┼──────┤ │ │二 │82年09月09日│潮洲局愛國路幹配管 │ 2.560.000元││ ├──┼──────┼───────────┼──────┤ │ │三 │82年10月21日│鹽水局康樂街配管 │12.700.000元│ │ ├──┼──────┼───────────┼──────┤ │ │四 │82年12月16日│鹽水局172線幹配管 │27.500.000元│ │ ├──┼──────┼───────────┼──────┤ │ │五 │83年11月04日│內埔局2號道幹管 │ 2.150.000元│ │ ├──┼──────┼───────────┼──────┤ │ │六 │85年03月21日│明誠局第二期幹配管 │42.500.000元│ │ └──┴──────┴───────────┴──────┴────┘ 十一、立曜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8月12日│柳營局10號路配管 │ 5.960.000元│ │ ├──┼──────┼───────────┼──────┤ │ │二 │82年09月09日│鹽水局沿水路幹配管 │ 5.210.000元│ │ ├──┼──────┼───────────┼──────┤ │ │三 │82年12月12日│鹽水局行昌路幹配管 │ 5.060.000元│ │ ├──┼──────┼───────────┼──────┤ │ │四 │83年11月04日│恆春局2號路幹配管 │ 3.660.000元│ │ └──┴──────┴───────────┴──────┴────┘ 十二、瑞城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1月07日│東港局七號道路幹管 │ 8.800.000元│ │ ├──┼──────┼───────────┼──────┤ │ │二 │82年02月25日│旗山局文中路幹配管 │ 4.200.000元│ │ ├──┼──────┼───────────┼──────┤ │ │三 │82年03月11日│加工局37期三2區配管 │12.500.000元│ │ ├──┼──────┼───────────┼──────┤ │ │四 │84年03月16日│龍肚局龍肚街配管 │ 3.180.000元│ │ └──┴──────┴───────────┴──────┴────┘ 十三、新協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11月17日│建工局40期幹管 │ 8.380.000元│ │ ├──┼──────┼───────────┼──────┤ │ │二 │83年11月17日│建工局40期配管 │ 6.615.000元│ │ ├──┼──────┼───────────┼──────┤ │ │三 │83年12月15日│篤龍局神農村幹配管 │10.400.000元│ │ └──┴──────┴───────────┴──────┴────┘ 十四、騰儀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7月29日│筏灣局沿山路幹配管 │ 9.580.000元│ │ ├──┼──────┼───────────┼──────┤ │ │二 │82年09月09日│白河局3-3配管 │ 2.890.000元│ │ ├──┼──────┼───────────┼──────┤ │ │三 │82年11月05日│茂林局茂林村幹配管 │10.748.000元│ │ ├──┼──────┼───────────┼──────┤ │ │四 │84年02月16日│潮洲局光春路配管 │24.000.000元│ │ ├──┼──────┼───────────┼──────┤ │ │五 │84年02月16日│民治局公園道幹配管 │ 7.800.000元│ │ ├──┼──────┼───────────┼──────┤ │ │六 │84年07月27日│鹽水局與72線配管 │ 3.260.000元│ │ └──┴──────┴───────────┴──────┴────┘ 十五、錦佳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4月28日│七美局西湖村配管 │12.998.000元│ │ ├──┼──────┼───────────┼──────┤ │ │二 │83年11月04日│馬公局五號路幹配管 │ 3.680.000元│ │ ├──┼──────┼───────────┼──────┤ │ │三 │84年09月07日│馬公局四維路等幹配管 │15.000.000元│ │ ├──┼──────┼───────────┼──────┤ │ │四 │84年09月15日│望安局水安村配管 │ 6.480.000元│ │ ├──┼──────┼───────────┼──────┤ │ │五 │84年12月29日│文西局興仁里配管 │ 6.081.000元│ │ └──┴──────┴───────────┴──────┴────┘ 十六、明正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2月25日│篤農局篤農村地下化配管│ 5.866.000元│ │ ├──┼──────┼───────────┼──────┤ │ │二 │83年04月28日│中央局民族路配管 │ 6.488.000元│ │ ├──┼──────┼───────────┼──────┤ │ │三 │83年06月09日│佳冬局20-2幹配管 │ 3.656.000元│ │ └──┴──────┴───────────┴──────┴────┘ 十七、展慶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1月19日│民族局南二高環線幹配管│ 3.630.000元│ │ ├──┼──────┼───────────┼──────┤ │ │二 │82年12月02日│萬丹局4-2號配管 │ 3.240.000元│ │ ├──┼──────┼───────────┼──────┤ │ │三 │83年02月03日│馬公局民族路配管 │ 2.000.000元│ │ ├──┼──────┼───────────┼──────┤ │ │四 │85年03月21日│十全局44期三局配管 │16.380.000元│ │ ├──┼──────┼───────────┼──────┤ │ │五 │85年07月05日│六甲局官田工業幹配管 │23.900.000元│ │ └──┴──────┴───────────┴──────┴────┘ 十八、高國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5月26日│鹽埕局七賢三路二期 │ 4.400.000元│ │ ├──┼──────┼───────────┼──────┤ │ │二 │82年05月26日│鹽埕局七賢二路幹配管一│ 4.120.000元│ │ ├──┼──────┼───────────┼──────┤ │ │三 │83年12月01日│民族局天祥路推管 │ 2.680.000元│ │ ├──┼──────┼───────────┼──────┤ │ │四 │84年02月16日│鹽埕局29幹配管 │ 5.710.000元│ │ ├──┼──────┼───────────┼──────┤ │ │五 │84年02月16日│鹽埕局28期配置 │ 390.000元│ │ ├──┼──────┼───────────┼──────┤ │ │六 │84年11月30日│明誠局設局幹管 │35.200.000元│ │ ├──┼──────┼───────────┼──────┤ │ │七 │85年07月18日│三多局綜合體育館幹管 │ 3.300.000元│ │ └──┴──────┴───────────┴──────┴────┘ 十九、岡德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2月16日│大發局潮寮路幹配管 │31.250.000元│ │ ├──┼──────┼───────────┼──────┤ │ │二 │83年09月15日│潮州局1-9道幹配管 │ 3.130.000元│ │ ├──┼──────┼───────────┼──────┤ │ │三 │85年01月18日│大寮局4號道幹配管 │ 8.190.000元│ │ └──┴──────┴───────────┴──────┴────┘ 二十、南冠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2月24日│林園局頂厝村配管 │12.600.000元│ │ ├──┼──────┼───────────┼──────┤ │ │二 │83年06月23日│西甲局六號園道幹配管 │12.118.000元│ │ └──┴──────┴───────────┴──────┴────┘ 二一、高橋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1月17日│興化局興化路幹管 │10.790.000元│ │ ├──┼──────┼───────────┼──────┤ │ │二 │83年02月03日│過溝局貴舍幹配管 │11.110.000元│ │ └──┴──────┴───────────┴──────┴────┘ 二二、協盛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4月09日│加工區○○○路配管 │39.250.000元│ │ ├──┼──────┼───────────┼──────┤ │ │二 │82年09月09日│二苓局45期幹配管 │ 3.735.000元│ │ ├──┼──────┼───────────┼──────┤ │ │三 │82年09月09日│大發局光華路幹配管 │17.835.000元│ │ └──┴──────┴───────────┴──────┴────┘ 二三、永春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2月02日│新塭局17線幹配管 │12.900.000元│ │ ├──┼──────┼───────────┼──────┤ │ │二 │83年05月26日│東港局4-18道配管 │ 2.800.000元│ │ └──┴──────┴───────────┴──────┴────┘ 二四、高偉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9月01日│焦來局21線幹管 │ 8.900.000元│ │ ├──┼──────┼───────────┼──────┤ │ │二 │83年09月01日│高樹局大山一路幹配管 │ 4.160.000元│ │ ├──┼──────┼───────────┼──────┤ │ │三 │84年03月31日│過溝局157線配管 │ 3.920.000元│ │ ├──┼──────┼───────────┼──────┤ │ │四 │84年07月27日│布袋局172線幹配管 │ 9.100.000元│ │ ├──┼──────┼───────────┼──────┤ │ │五 │85年04月25日│中央局新東村配管 │15.800.000元│ │ └──┴──────┴───────────┴──────┴────┘ 二五、泰豐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6月03日│竹田局光明路幹管 │ 6.460.000元│ │ ├──┼──────┼───────────┼──────┤ │ │二 │82年07月15日│潮州局公園路幹配管 │ 5.900.000元│ │ └──┴──────┴───────────┴──────┴────┘ 二六、大小建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1月18日│竹田局2356配管 │ 5.457.000元│ │ ├──┼──────┼───────────┼──────┤ │ │二 │82年11月18日│ 寮局隆山路幹配管 │ 4.567.000元│ │ └──┴──────┴───────────┴──────┴────┘ 二七、鼎寓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11月17日│王公局174線幹配管 │ 4.170.000元│ │ ├──┼──────┼───────────┼──────┤ │ │二 │83年12月07日│澄清局4-4道幹管 │ 2.280.000元│ │ ├──┼──────┼───────────┼──────┤ │ │三 │84年01月06日│澎南局四號道配管 │ 2.150.000元│ │ ├──┼──────┼───────────┼──────┤ │ │四 │84年08月10日│左營局翠華路配管 │10.400.000元│ │ ├──┼──────┼───────────┼──────┤ │ │五 │84年08月24日│楓港局台24線配管 │ 7.200.000元│ │ ├──┼──────┼───────────┼──────┤ │ │六 │84年08月24日│仙草局南96線幹配管 │12.300.000元│ │ ├──┼──────┼───────────┼──────┤ │ │七 │84年10月23日│十全局44期幹配管 │ 5.700.000元│ │ ├──┼──────┼───────────┼──────┤ │ │八 │84年10月23日│鹽埕局44期幹配管 │ 6.800.000元│ │ ├──┼──────┼───────────┼──────┤ │ │九 │84年10月23日│左營局44期幹配管 │ 3.100.000元│ │ ├──┼──────┼───────────┼──────┤ │ │十 │85年06月06日│加工區○○○路幹管 │ 3.126.000元│ │ ├──┼──────┼───────────┼──────┤ │ │十一│85年06月06日│加工區局高架幹管 │ 1.924.000元│ │ ├──┼──────┼───────────┼──────┤ │ │十二│85年07月18日│前鎮○○○○路幹管 │ 2.698.000元│ │ ├──┼──────┼───────────┼──────┤ │ │十三│85年07月18日│泰山局局前幹管 │ 5.800.000元│ │ └──┴──────┴───────────┴──────┴────┘ 二八、仁勝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7月15日│萬丹局4-3配管 │ 2.745.000元│ │ ├──┼──────┼───────────┼──────┤ │ │二 │82年09月23日│五甲局明聖街配管 │ 1.986.000元│ │ └──┴──────┴───────────┴──────┴────┘ 二九、巍騰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11月04日│鹽埕局壽山軍區配管 │ 1.545.000元│ │ ├──┼──────┼───────────┼──────┤ │ │二 │83年11月04日│鹽埕局壽山靶場配管 │ 2.040.000元│ │ └──┴──────┴───────────┴──────┴────┘ 三十、加興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9月15日│寶來局中正路幹配管 │32.900.000元│ │ └──┴──────┴───────────┴──────┴────┘ 三一、建壹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5月06日│大發局#6幹配管 │19.620.000元│ │ └──┴──────┴───────────┴──────┴────┘ 三二、冠昇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5月12日│新疆局芋仔寮幹配管 │18.600.000元│ │ └──┴──────┴───────────┴──────┴────┘ 三三、今發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一 │82年03月11日│西甲局中華五路幹配管 │17.700.000元│ │ ├──┼──────┼───────────┼──────┤ │ │二 │85年08月08日│台東局中華路封富配管 │ 7.088.000元│ │ └──┴──────┴───────────┴──────┴────┘ 三四、興石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1月07日│水底寮局海鷗路幹配管 │16.800.000元│ │ └──┴──────┴───────────┴──────┴────┘ 三五、勁達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7月15日│歡雅局桐寮配管 │16.230.000元│ │ └──┴──────┴───────────┴──────┴────┘ 三六、高新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11月24日│民生局民學路配管 │12.600.000元│ │ ├──┼──────┼───────────┼──────┤ │ │二 │ │餉潭局大橋幹配管 │ 3.860.000元│ │ ├──┼──────┼───────────┼──────┤ │ │三 │84年06月15日│龍泉局中勝路配管 │19.190.000元│ │ └──┴──────┴───────────┴──────┴────┘ 三七、榮成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5月26日│內埔局樹山路配管 │ 7.490.000元│ │ ├──┼──────┼───────────┼──────┤ │ │二 │85年05月09日│三多局4-30幹配管 │ 3.700.000元│ │ ├──┼──────┼───────────┼──────┤ │ │三 │85年05月09日│防寮局7號道配管 │ 1.450.000元│ │ └──┴──────┴───────────┴──────┴────┘ 三八、祥根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3月18日│六甲局信義街幹配管 │ 7.950.000元│ │ └──┴──────┴───────────┴──────┴────┘ 三九、信平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8月25日│東港局船頭四期配管 │ 7.256.000元│ │ └──┴──────┴───────────┴──────┴────┘ 四十、澎立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4月22日│馬公局六合路幹配管 │ 5.386.000元│ │ └──┴──────┴───────────┴──────┴────┘ 四一、錦澎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6月17日│白沙局三號線九期配管 │ 5.050.000元│ │ └──┴──────┴───────────┴──────┴────┘ 四二、高堅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3年06月23日│西甲局26期二期幹配管 │ 4.800.000元│ │ ├──┼──────┼───────────┼──────┤ │ │二 │84年10月23日│菁寮局菁寮村配管 │ 7.400.000元│ │ ├──┼──────┼───────────┼──────┤ │ │三 │85年03月21日│下營局173線配管 │ 8.880.000元│ │ └──┴──────┴───────────┴──────┴────┘ 四三、今日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02月11日│鹽埕局公園路鐵路推管 │ 4.680.000元│ │ └──┴──────┴───────────┴──────┴────┘ 四四、志昇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0月21日│三民局錫安山配管 │ 3.580.500元│ │ └──┴──────┴───────────┴──────┴────┘ 四五、通億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2月16日│新埤局15-2幹配管 │ 2.960.000元│ │ └──┴──────┴───────────┴──────┴────┘ 四六、上禾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2月16日│旗山局新設配管 │ 2.200.000元│ │ └──┴──────┴───────────┴──────┴────┘ 四七、旭一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2年12月10日│民族局29期幹配管 │ 960.000元│ │ └──┴──────┴───────────┴──────┴────┘ 四八、盟慶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5年10月24日│建國局建國橋幹管 │ 3.180.000元│ │ └──┴──────┴───────────┴──────┴────┘ 四九、晉欣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4年09月07日│大坪頂局拷潭路幹配管 │10.600.000元│ │ ├──┼──────┼───────────┼──────┤ │ │二 │84年11月03日│下營局芋港村配管 │ 2.600.000元│ │ ├──┼──────┼───────────┼──────┤ │ │三 │84年11月17日│建國局前進里配管 │ 6.900.000元│ │ ├──┼──────┼───────────┼──────┤ │ │四 │85年03月21日│前鎮局中島碼頭幹配管 │19.000.000元│ │ └──┴──────┴───────────┴──────┴────┘ 五十、昇進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工程名稱 │得標金額 │備考 │ ├──┼──────┼───────────┼──────┼────┤ │一 │84年09月07日│東原局班發花坑配管 │ 5.600.000元│ │ ├──┼──────┼───────────┼──────┤ │ │二 │84年09月21日│佳冬局炯興路配管 │ 3.000.000元│ │ ├──┼──────┼───────────┼──────┤ │ │三 │84年10月23日│白河局富民路幹配管 │ 5.800.000元│ │ ├──┼──────┼───────────┼──────┤ │ │四 │84年11月03日│杉林局高129線幹配管 │ 4.800.000元│ │ ├──┼──────┼───────────┼──────┤ │ │五 │85年02月15日│東港局鹽洲路幹配管 │ 6.900.000元│ │ └──┴──────┴───────────┴──────┴────┘ 五一、雄億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5年03月07日│白河局鳥樹林幹配管 │ 9.500.000元│ │ ├──┼──────┼───────────┼──────┤ │ │二 │85年05月09日│白河局3-4號幹配管 │ 2.280.000元│ │ ├──┼──────┼───────────┼──────┤ │ │三 │85年06月21日│東原局104線配管 │ 4.100.000元│ │ └──┴──────┴───────────┴──────┴────┘ 五二、昱程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5年08月12日│恆春局茄苳路幹配管 │ 9.095.000元│ │ └──┴──────┴───────────┴──────┴────┘ 五三、永昇營造有限公司 ┌──┬──────┬───────────┬──────┬────┐ │編號│得標日期 │ 工 程 名 稱 │ 得標金額 │ 備考 │ ├──┼──────┼───────────┼──────┼────┤ │一 │85年03月21日│六甲局60線配管 │ 6.290.00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