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3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九十一年度附民上字第三九號

業務侵占刑事裁判日期 92 年 08 月 27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裁定          九十一年度附民上字第三九號

上訴人
即被告
甲○○
即被告
被上訴人即
原告
康聯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馬玉山
法定代理人
被上訴人即
原告
裕綸貿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載元

右上訴人因侵占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案件,不服台灣高雄地方法院中華民國九

十一年四月三十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因尚有應行調

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七  日

中  華  民  國   九十二   年   八   月   二十七  日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九十一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