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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98年度上訴字第1425號

違反商業會計法等刑事裁判日期 98 年 10 月 21 日

法官蕭權閔李嘉興林水城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98年度上訴字第1425號

上訴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甲○○

          事務所)

上列上訴人因被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不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756 號中華民國98年7 月29日第一審判決(起訴案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97年度偵緝字第2526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原判決撤銷。

本件不受理。

理由

一、公訴意旨如起訴書所載(如附件)。

二、按被告死亡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定有明文。經查,本件被告甲○○因違反商業會計法等案件,經原審法院於民國(下同)98年7 月29日判決無罪,而於上訴本院後之98年9 月8 日死亡,有個人基本資料查詢結果表及戶籍謄本附卷可稽,揆諸上開說明,則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303 條第5 款規定,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本件原判決諭知被告無罪,即無從維持,自應由本院將原判決撤銷,並不經言詞辯論,逕為諭知不受理之判決。

三、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69 條第1 項前段、第364 、第303 條第5 款、第307 條,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本判決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10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狀(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切勿逕送上級法院」。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1  日

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蕭權閔

法 官 李嘉興

法 官 林水城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0  月  21  日

                   書記官 林佳蓉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97年度偵緝字第2526號
   被   告 甲○○ 男 48歲(民國○○年○月○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18巷1號
                        居高雄市○○區○○路102巷24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
上列被告因違反稅捐稽徵法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應提起公訴
,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甲○○自知並無財力可以經營公司擔任負責人,亦明知陳光
    彩(另案通緝)擔任址設高雄市○○區○○路1 號「勁彩實
    業有限公司」(下稱勁彩公司)負責人之公司,乃一虛偽設
    立無實際營運之人頭公司,陳光彩及自稱「林振平」(另行
    偵辦)之人邀其擔任勁彩公司之名義負責人係有不法之目的
    ,竟仍與陳光彩、「林振平」2 人共同基於幫助他人逃漏稅
    捐及違反商業會計法等之概括犯意聯絡,由甲○○先於民國
    92年10月8 日提供其身分證件予陳光彩,辦理負責人變更登
    記,接替陳光彩成為勁彩公司之名義負責人、商業會計法規
    範之商業負責人及稅捐稽徵法規定之納稅義務人,並以製作
    會計憑證為其附隨業務後,再由陳光彩、「林振平」2 人偕
    同甲○○前往稅捐機關領取空白統一發票使用。嗣甲○○、
    陳光彩及「林振平」取得勁彩公司之統一發票後,明知勁彩
    公司係無實際經營之人頭公司,與其他營業人間並無實際交
    易事實,為圖掩飾虛設行號情事,即由陳光彩、「林振平」
    2人以勁彩公司名義,自不詳管道取得如附表一所示之5家營
    業人總計56張、金額共新臺幣(下同)5,382萬1,529元之不
    實統一發票,作為勁彩公司之進項憑證後,於92年9 月至12
    月勁彩公司申報營業稅時虛偽申報上揭鉅額進項金額作為扣
    抵營業稅用,再由陳光彩、「林振平」以勁彩公司名義連續
    填製內容不實之統一發票,金額共計5,292萬9,743元等會計
    憑證交與如附表二所示之12家營業人,由該等營業人持向稅
    捐稽徵機關申報不實進項,而幫助如附表二所示營業人逃漏
    總稅額為263萬1,490元之營業稅,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對於
    稅捐稽徵之正確性與公平性。
二、案經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函送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證據及待證事實:
 ┌───┬──────────┬──────────────┐
 │編號  │證  據  名  稱      │待  證  事  實              │
 ├───┼──────────┼──────────────┤
 │(一)│被告甲○○於本署偵訊│坦承勁彩公司係一虛偽設立之空│
 │      │時之自白。          │殼公司,其提供身分證件予陳光│
 │      │                    │彩,掛名擔任勁彩公司名義負責│
 │      │                    │人,嗣由陳光彩領具勁彩公司統│
 │      │                    │一發票使用等事實。          │
 ├───┼──────────┼──────────────┤
 │(二)│勁彩公司營業稅稅籍資│證明被告甲○○於92年10月8 日│
 │      │料查詢結果1份。     │起擔任勁彩公司登記負責人之事│
 │      │                    │實。                        │
 ├───┼──────────┼──────────────┤
 │(三)│1、證人吳秋月於財政 │證明吳秋月接受委託,以被告李│
 │      │   部高雄市國稅局審 │中正之名義代購勁彩公司9月至1│
 │      │   查三科之談話紀錄 │0 月之統一發票之事實,佐證被│
 │      │   。               │告甲○○參與填製勁彩公司不實│
 │      │2、委託書1紙。      │會計憑證並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
 │      │                    │事實。                      │
 ├───┼──────────┼──────────────┤
 │(四)│1、證人柯雪娥於財政 │證明勁彩公司曾委任證人柯雪娥│
 │      │   部高雄市國稅局審 │代為辦理記帳及稅務申報等業務│
 │      │   查三科之談話紀錄1│,嗣柯雪娥發覺勁彩公司之92年│
 │      │   份。             │9 月至10月之進、銷項金額有異│
 │      │2、營業人使用三聯式 │常,而柯雪娥取具勁彩公司會計│
 │      │   統一發票明細表1份│憑證之處又非首揭勁彩公司營業│
 │      │   。               │處,故於代勁彩公司申報92年 9│
 │      │3、歸還文件明細表1份│、10月之營業稅後即拒絕接受委│
 │      │   。               │任等事實;佐證勁彩公司之營業│
 │      │                    │情形有悖於一般同業營業人之營│
 │      │                    │業常規之事實。              │
 ├───┼──────────┼──────────────┤
 │(五)│房屋租賃契約書影本 1│證明首揭住址係供「住家」使用│
 │      │紙。                │之事實,佐證勁彩公司並未在該│
 │      │                    │址營業之事實。              │
 ├───┼──────────┼──────────────┤
 │(六)│1、虹優科技股份有限 │(一)證明勁彩公司於92年9月1│
 │      │   公司附條件買賣銷 │      日申請設立登記、於同年│
 │      │   售合約書影本1份及│      7月16日核准設立,於同 │
 │      │   勁彩公司開立之發 │      年始購買統一發票使用,│
 │      │   票影本。         │      而虹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勁彩實業有限公司 │      卻於92年4月1日即與勁彩│
 │      │   設立登記表及營業 │      公司簽訂該銷售合約書,│
 │      │   稅籍資料查詢各1份│      顯示該份銷售合約書內容│
 │      │   。               │      虛偽不實之事實。      │
 │      │3、統一發票管制檔資 │(二)晁欣實業有限公司向勁彩│
 │      │   料1紙。          │      公司進貨,並開立金額共│
 │      │4、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計315 萬元(移送書誤載│
 │      │   新店分行97國世銀 │      為300萬元)用以支付貨 │
 │      │   新店字第         │      款之支票3紙、均未獲兌 │
 │      │   0970000086號函影 │      現,顯示其與勁彩公司之│
 │      │   本1紙。          │      交易非屬常規之事實。  │
 │      │5、晁欣實業有限公司 │(三)佐證勁彩公司幫助前述營│
 │      │   開立之支票號碼   │      業人逃漏稅捐之事實。  │
 │      │   LAD729 759、     │                            │
 │      │   LAD729770及LA    │                            │
 │      │   D729785等支票影本│                            │
 │      │   1 份。           │                            │
 ├───┼──────────┼──────────────┤
 │(七)│1、財政部臺灣省南區 │(一)證明瑩聯股份有限公司、│
 │      │   國稅局岡山稽徵所 │      柏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南區國稅岡山三字 │      世合泰企業有限公司、長│
 │      │   第0970 010088號函│      泰人造樹脂化工有限公司│
 │      │   及附件1份。      │      及賓鈺汽車有限公司等營│
 │      │2、財政部臺北市國稅 │      業人於92年10月至12月間│
 │      │   局中北稽徵所財北 │      ,未有實際交易,卻取具│
 │      │   國稅中北營業二字 │      勁彩公司之統一發票向稅│
 │      │   第0970 209597號函│      捐稽徵機關申報扣抵營業│
 │      │   及附件1份。      │      稅,嗣遭裁罰等事實。  │
 │      │3、財政部臺灣省北區 │(二)佐證彩勁公司幫助上述營│
 │      │   國稅局新莊稽徵所 │      業人逃漏稅捐之事實。  │
 │      │   北區國稅新莊三字 │                            │
 │      │   第0970 109476號函│                            │
 │      │   及其附件1份。    │                            │
 │      │4、財政府臺灣省南區 │                            │
 │      │   國稅局高雄縣分局 │                            │
 │      │   南區國稅高縣三字 │                            │
 │      │   第0970 027517號函│                            │
 │      │   及附件1份。      │                            │
 ├───┼──────────┼──────────────┤
 │(八)│力門實業有限公司、海│(一)左述公司等營業人分遭國│
 │      │娉企業有限公司、安德│      稅局註記為「尚有違久暫│
 │      │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緩註銷」、「廢止登記」│
 │      │中方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註銷」及「擅自歇業│
 │      │、家興企業等營業人之│      他遷不明」等事實。    │
 │      │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等│(二)佐證該營業人於92年10月│
 │      │資料各1份。         │      至12月間並無實際交易,│
 │      │                    │      而勁彩公司係幫助渠等營│
 │      │                    │      業人逃漏稅捐等事實。  │
 │      │                    │                            │
 ├───┼──────────┼──────────────┤
 │(九)│1、勁彩公司92年10月 │證明勁彩公司之進貨廠商均係虛│
 │      │   、92年12月之營業 │設行號,其未曾有何進貨之事實│
 │      │   人銷售額與稅額申 │,卻取具附表一所示營業人開立│
 │      │   報書各1份。      │之統一發票,進而虛開統一發票│
 │      │2、附表一所示營業人 │,嗣將交付、取得不實之統一發│
 │      │   之營業稅稅籍資料 │票登載於該申報書上,藉以申報│
 │      │   查詢等各1份。    │營業稅而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等事│
 │      │                    │實。                        │
 └───┴──────────┴──────────────┘
二、按統一發票乃證明事項之經過而為造具記帳憑證所根據之原
    始憑證,商業負責人如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開立不實之統
    一發票,係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以明知為不實之事
    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該罪為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
    文書罪之特別規定,依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自應優先
    適用,無論以刑法第215 條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之餘地,
    最高法院94年度台非字第98號判決意旨參照。又稅捐稽徵法
    第43條之「幫助犯第四十一條之罪」,為特別刑法明定以幫
    助犯罪為構成要件之犯罪類型,亦為稅捐稽徵法之特別規定
    ,屬於一獨立之犯罪型態,性質上仍係實施犯罪之正犯,與
    刑法上幫助犯之具絕對從屬性者不同,不必有「正犯」之存
    在亦能成立犯罪,最高法院92年度台上字第2879號判決意旨
    參照。再按刑法於95年7月1日公布施行後,業已刪除第55條
    後段牽連犯及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此刪除雖非犯罪構成要
    件之變更,但顯已影響行為人刑罰之法律效果,自屬刑法第
    2條第1項之「法律變更」;依該項規定比較新、舊法結果,
    修正前第55條後段牽連犯之規定,係將被告有牽連關係之數
    行為從一重處斷,第56條連續犯之規定,則係將被告連續之
    數行為以一罪論,但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較之刑法刪除
    上開條文後,被告各行為應併合處罰之規定而言,顯以修正
    前刑法較有利於被告。再被告行為後,商業會計法業於95年
    5月24日修正公布,其中第71條第1款關於商業負責人填製不
    實會計憑證之處罰規定,法定刑由「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修正為「5 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60萬元以下罰金」,比較
    修正後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及修正前同款之規定,適用
    行為時即修正前舊法之規定,對被告較為有利,依修正後刑
    法第2條第1項之規定,自應適用舊法論處。是核被告李正中
    所為,係犯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他人逃漏稅捐及商
    業會計法第71條第1 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等罪嫌。被告甲
    ○○與陳光彩、「林振平」間,就上開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
    為分擔,請論以共同正犯。又被告甲○○先後多次前揭犯行
    ,時間緊接,所犯係犯罪構成要件相同之罪,顯係基於概括
    犯意反覆為之,請依修正前刑法第56條連續犯規定加重其刑
    。另其所犯前揭2 罪間,有方法目的之牽連關係,併請依修
    正前刑法第55條後段牽連犯規定從一重處斷。
三、至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函送意旨另認:被告甲○○尚涉有明
    知勁彩公司於92年9 月至同年10月間,未實際銷貨予瑞獅國
    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伍克實業有限公司及明運工程有限公
    司等3 家營業人,卻基於填製不實會計憑證以幫助他人逃漏
    營業稅捐之概括犯意,於上述時間,交付瑞獅國際行銷股份
    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如附表三所示,金額合計133 萬4,200
    元之不實統一發票4 紙,作為瑞獅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營業人之進項憑證,由瑞獅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3
    家營業人再據以持向該管稅捐稽徵機管申報扣抵營業稅而行
    使,以此詐術幫助瑞獅國際行銷股份有限公司等3 家納稅義
    務人逃漏營業稅共計6 萬6,710 元,足生損害於稅捐機關核
    課營業稅之正確性,因而認被告此部分亦涉有違反稅捐稽徵
    法第43條第1 項幫助他人逃漏稅捐罪嫌一節。惟按營業稅法
    第1 條之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
    物,均應依營業稅法之規定課徵營業稅;復按財政部78年8
    月3 日台財稅字第780195193 號函所示,營業人無銷貨事實
    出售統一發票牟取不法之利益,非屬營業課徵之標的,免予
    課徵營業稅,且稅捐稽徵法第43條第1 項之規定,係以發生
    逃漏稅捐結果之結果犯為成立要件。而查,瑞獅國際行銷股
    份有限公司等3 家營業人均遭國稅局列管且移送有案之虛設
    行號,此有該等公司之營業稅稅籍資料查詢及臺灣臺中地方
    法院97年度訴字第2063號判決書、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財北
    國稅審三字第0960245075號刑事案件移送書、及本署93年度
    偵字第1198 3號起訴書影本各1 份在卷可考,瑞獅國際行銷
    股份有限公司等3 家營業人於92年9 月至同年10月間,無實
    際銷貨、出貨之事實一節至為灼然,是該3 家公司雖於上揭
    時間取得勁彩公司之不實統一發票,並持向稅捐稽徵機關申
    報扣抵營業稅,惟該3 家公司既無實際向其他公司進貨、銷
    貨等營業之事實,實際上即無申報營業稅之義務,自非營業
    稅課徵之標的,而無逃漏稅捐可言,被告當不成立幫助逃漏
    稅捐罪嫌。然此部分如能成立犯罪,因與上揭起訴部分具有
    連續犯、牽連犯之關係,屬於裁判上一罪,爰不另為不起訴
    處分,併此敘明。
四、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此  致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24  日
                        檢  察  官  鍾仁松
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2  月  29  日
                        書記官      曾世忠
附表一(勁彩公司之進項資料):
 ┌───┬─────┬────┬──────┬─────┐                                           │
   編號  │營業人名稱│發票張數│銷售額(元)│稅額(元)│
 ├───┼─────┼────┼──────┼─────┤
 │(一)│翊精企業有│30      │2,945萬5,356│147萬3,269│
 │      │限公司    │        │            │          │
 ├───┼─────┼────┼──────┼─────┤
 │(二)│巧奇得企業│13      │1,180萬5,298│ 59萬267  │
 │      │有限公司  │        │            │          │
 ├───┼─────┼────┼──────┼─────┤
 │(三)│亞赫實業有│9       │  704萬5,650│ 35萬2,284│
 │      │限公司    │        │            │          │
 ├───┼─────┼────┼──────┼─────┤
 │(四)│冠然興業有│3       │  361萬5,825│ 18萬791  │
 │      │限公司    │        │            │          │
 ├───┼─────┼────┼──────┼─────┤
 │(五)│承信精密有│1       │  188萬9,400│  9萬4,470│
 │      │限公司    │        │            │          │
 ├───┴─────┼────┴──────┼─────┤
 │合            計  │       5,382萬1,529元 │269萬     │
 │                  │                      │1,081元   │
 └─────────┴───────────┴─────┘
附表二(勁彩公司之銷項資料-非虛設行號):
 ┌─┬──────┬──────┬─────┬────┐
 │編│營業人名稱  │發票字軌號碼│銷售額    │稅額    │
 │號│            │            │(元)    │(元)  │
 ├─┼──────┼──────┼─────┼────┤
 │1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5萬      │4萬2,500│
 │  │有限公司    │            │          │        │
 ├─┼──────┼──────┼─────┼────┤
 │2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5萬      │4萬2,500│
 │  │有限公司    │            │          │        │
 ├─┼──────┼──────┼─────┼────┤
 │3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78萬5,000 │3萬9,250│
 │  │有限公司    │            │          │        │
 ├─┼──────┼──────┼─────┼────┤
 │4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2萬      │4萬1,000│
 │  │有限公司    │            │          │        │
 ├─┼──────┼──────┼─────┼────┤
 │5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5萬      │4萬2,500│
 │  │有限公司    │            │          │        │
 ├─┼──────┼──────┼─────┼────┤
 │6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78萬      │3萬9,000│
 │  │有限公司    │            │          │        │
 ├─┼──────┼──────┼─────┼────┤
 │7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4萬      │4萬2,000│
 │  │有限公司    │            │          │        │
 ├─┼──────┼──────┼─────┼────┤
 │8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2萬5,000 │4萬1,250│
 │  │有限公司    │            │          │        │
 ├─┼──────┼──────┼─────┼────┤
 │9 │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5萬      │4萬2,500│
 │  │有限公司    │            │          │        │
 ├─┼──────┼──────┼─────┼────┤
 │10│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79萬      │3萬9,500│
 │  │有限公司    │            │          │        │
 ├─┼──────┼──────┼─────┼────┤
 │11│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4萬9,000 │4萬2,450│
 │  │有限公司    │            │          │        │
 ├─┼──────┼──────┼─────┼────┤
 │12│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3萬      │4萬1,500│
 │  │有限公司    │            │          │        │
 ├─┼──────┼──────┼─────┼────┤
 │13│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78萬      │3萬9,000│
 │  │有限公司    │            │          │        │
 ├─┼──────┼──────┼─────┼────┤
 │14│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77萬      │3萬8,500│
 │  │有限公司    │            │          │        │
 ├─┼──────┼──────┼─────┼────┤
 │15│虹優科技股份│VY00000000  │85萬      │4萬2,500│
 │  │有限公司    │            │          │        │
 ├─┼──────┼──────┼─────┼────┤
 │16│虹優科技股份│WY00000000  │84萬3,700 │4萬2,185│
 │  │有限公司    │            │          │        │
 ├─┼──────┼──────┼─────┼────┤
 │17│虹優科技股份│WY00000000  │81萬2,000 │4萬  600│
 │  │有限公司    │            │          │        │
 ├─┼──────┼──────┼─────┼────┤
 │18│虹優科技股份│WY00000000  │84萬8,000 │4萬2,400│
 │  │有限公司    │            │          │        │
 ├─┼──────┼──────┼─────┼────┤
 │19│虹優科技股份│WY00000000  │84萬4,100 │4萬2,205│
 │  │有限公司    │            │          │        │
 ├─┼──────┼──────┼─────┼────┤
 │20│虹優科技股份│WY00000000  │83萬8,400 │4萬1,920│
 │  │有限公司    │            │          │        │
 ├─┼──────┼──────┼─────┼────┤
 │21│虹優科技股份│WY00000000  │82萬2,000 │4萬1,100│
 │  │有限公司    │            │          │        │
 ├─┼──────┼──────┼─────┼────┤
 │22│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49萬9,200 │2萬4,960│
 │  │公司        │            │          │        │
 ├─┼──────┼──────┼─────┼────┤
 │23│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42萬7,500 │2萬1,375│
 │  │公司        │            │          │        │
 ├─┼──────┼──────┼─────┼────┤
 │24│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18萬  600 │   9,030│
 │  │公司        │            │          │        │
 ├─┼──────┼──────┼─────┼────┤
 │25│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39萬2,700 │1萬9,635│
 │  │公司        │            │          │        │
 ├─┼──────┼──────┼─────┼────┤
 │26│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34萬      │1萬7,000│
 │  │公司        │            │          │        │
 ├─┼──────┼──────┼─────┼────┤
 │27│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38萬8,500 │1萬9,425│
 │  │公司        │            │          │        │
 ├─┼──────┼──────┼─────┼────┤
 │28│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38萬5,000 │1萬9,250│
 │  │公司        │            │          │        │
 ├─┼──────┼──────┼─────┼────┤
 │29│晁欣實業有限│WY00000000  │38萬6,500 │1萬9,325│
 │  │公司        │            │          │        │
 ├─┼──────┼──────┼─────┼────┤
 │30│瑩聯股份有限│WY00000000  │50萬1,500 │2萬5,075│
 │  │公司        │            │          │        │
 ├─┼──────┼──────┼─────┼────┤
 │31│瑩聯股份有限│WY00000000  │50萬3,500 │2萬5,175│
 │  │公司        │            │          │        │
 ├─┼──────┼──────┼─────┼────┤
 │32│瑩聯股份有限│WY00000000  │50萬7,000 │2萬5,325│
 │  │公司        │            │          │        │
 ├─┼──────┼──────┼─────┼────┤
 │33│瑩聯股份有限│WY00000000  │50萬      │2萬5,000│
 │  │公司        │            │          │        │
 ├─┼──────┼──────┼─────┼────┤
 │34│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39萬6,270 │1萬9,814│
 │  │有限公司    │            │          │        │
 ├─┼──────┼──────┼─────┼────┤
 │35│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42萬4,000 │2萬1,200│
 │  │有限公司    │            │          │        │
 ├─┼──────┼──────┼─────┼────┤
 │36│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45萬2,200 │2萬2,610│
 │  │有限公司    │            │          │        │
 ├─┼──────┼──────┼─────┼────┤
 │37│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45萬2,550 │2萬2,628│
 │  │有限公司    │            │          │        │
 ├─┼──────┼──────┼─────┼────┤
 │38│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42萬3,300 │2萬1,165│
 │  │有限公司    │            │          │        │
 ├─┼──────┼──────┼─────┼────┤
 │39│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41萬9,900 │2萬  995│
 │  │有限公司    │            │          │        │
 ├─┼──────┼──────┼─────┼────┤
 │40│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41萬4,375 │2萬  719│
 │  │有限公司    │            │          │        │
 ├─┼──────┼──────┼─────┼────┤
 │41│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37萬8,950 │1萬8,948│
 │  │有限公司    │            │          │        │
 ├─┼──────┼──────┼─────┼────┤
 │42│柏樺科技股份│WY00000000  │26萬3,000 │1萬3,150│
 │  │有限公司    │            │          │        │
 ├─┼──────┼──────┼─────┼────┤
 │43│世合泰有限公│VY00000000  │31萬8,630 │1萬5,932│
 │  │司          │            │          │        │
 ├─┼──────┼──────┼─────┼────┤
 │44│世合泰有限公│VY00000000  │26萬7,800 │1萬3,390│
 │  │司          │            │          │        │
 ├─┼──────┼──────┼─────┼────┤
 │45│長泰人造樹脂│VY00000000  │67萬  800 │3萬3,540│
 │  │化工有限公司│            │          │        │
 ├─┼──────┼──────┼─────┼────┤
 │46│長泰人造樹脂│VY00000000  │69萬6,800 │3萬4,840│
 │  │化工有限公司│            │          │        │
 ├─┼──────┼──────┼─────┼────┤
 │47│長泰人造樹脂│VY00000000  │58萬  500 │2萬9,025│
 │  │化工有限公司│            │          │        │
 ├─┼──────┼──────┼─────┼────┤
 │48│長泰人造樹脂│VY00000000  │65萬2,600 │3萬2,630│
 │  │化工有限公司│            │          │        │
 ├─┼──────┼──────┼─────┼────┤
 │49│賓鈺汽車有限│WY00000000  │32萬8,200 │1萬5,410│
 │  │公司        │            │          │        │
 ├─┼──────┼──────┼─────┼────┤
 │50│賓鈺汽車有限│WY00000000  │28萬7,500 │1萬4,375│
 │  │公司        │            │          │        │
 ├─┼──────┼──────┼─────┼────┤
 │51│賓鈺汽車有限│WY00000000  │26萬8,500 │1萬3,425│
 │  │公司        │            │          │        │
 ├─┼──────┼──────┼─────┼────┤
 │52│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4萬5,000 │4萬2,250│
 │  │公司        │            │          │        │
 ├─┼──────┼──────┼─────┼────┤
 │53│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79萬      │3萬9,500│
 │  │公司        │            │          │        │
 ├─┼──────┼──────┼─────┼────┤
 │54│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77萬5,000 │3萬8,750│
 │  │公司        │            │          │        │
 ├─┼──────┼──────┼─────┼────┤
 │55│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78萬8,000 │3萬9,400│
 │  │公司        │            │          │        │
 ├─┼──────┼──────┼─────┼────┤
 │56│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3萬      │4萬1,500│
 │  │公司        │            │          │        │
 ├─┼──────┼──────┼─────┼────┤
 │57│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1萬      │4萬  500│
 │  │公司        │            │          │        │
 ├─┼──────┼──────┼─────┼────┤
 │58│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4萬      │4萬2,000│
 │  │公司        │            │          │        │
 ├─┼──────┼──────┼─────┼────┤
 │59│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5萬      │4萬2,500│
 │  │公司        │            │          │        │
 ├─┼──────┼──────┼─────┼────┤
 │60│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77萬5,000 │3萬5,750│
 │  │公司        │            │          │        │
 ├─┼──────┼──────┼─────┼────┤
 │61│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5萬      │4萬2,500│
 │  │公司        │            │          │        │
 ├─┼──────┼──────┼─────┼────┤
 │62│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4萬2,000 │4萬2,100│
 │  │公司        │            │          │        │
 ├─┼──────┼──────┼─────┼────┤
 │63│力門實業有限│VY00000000  │82萬      │4萬1,000│
 │  │公司        │            │          │        │
 ├─┼──────┼──────┼─────┼────┤
 │64│海娉企業有限│WY00000000  │95萬8,250 │4萬7,918│
 │  │公司        │            │          │        │
 ├─┼──────┼──────┼─────┼────┤
 │65│海娉企業有限│WY00000000  │148萬1,125│7萬4,056│
 │  │公司        │            │          │        │
 ├─┼──────┼──────┼─────┼────┤
 │66│海娉企業有限│WY00000000  │95萬  350 │4萬7,518│
 │  │公司        │            │          │        │
 ├─┼──────┼──────┼─────┼────┤
 │67│海娉企業有限│WY00000000  │21萬1,515 │1萬  576│
 │  │公司        │            │          │        │
 ├─┼──────┼──────┼─────┼────┤
 │68│海娉企業有限│WY00000000  │88萬7,500 │4萬4,375│
 │  │公司        │            │          │        │
 ├─┼──────┼──────┼─────┼────┤
 │69│海娉企業有限│WY00000000  │112萬     │5萬6,000│
 │  │公司        │            │          │        │
 ├─┼──────┼──────┼─────┼────┤
 │70│安德越科技股│WY00000000  │93萬3,408 │4萬6,670│
 │  │份有限公司  │            │          │        │
 ├─┼──────┼──────┼─────┼────┤
 │71│安德越科技股│WY00000000  │91萬1,840 │4萬5,592│
 │  │份有限公司  │            │          │        │
 ├─┼──────┼──────┼─────┼────┤
 │72│安德越科技股│WY00000000  │90萬   70 │4萬5,004│
 │  │份有限公司  │            │          │        │
 ├─┼──────┼──────┼─────┼────┤
 │73│安德越科技股│WY00000000  │90萬9,510 │4萬5,475│
 │  │份有限公司  │            │          │        │
 ├─┼──────┼──────┼─────┼────┤
 │74│中方國際股份│WY00000000  │64萬3,000 │3萬2,150│
 │  │有限公司    │            │          │        │
 ├─┼──────┼──────┼─────┼────┤
 │75│中方國際股份│WY00000000  │71萬6,100 │3萬5,805│
 │  │有限公司    │            │          │        │
 ├─┼──────┼──────┼─────┼────┤
 │76│中方國際股份│WY00000000  │69萬5,500 │3萬4,775│
 │  │有限公司    │            │          │        │
 ├─┼──────┼──────┼─────┼────┤
 │77│中方國際股份│WY00000000  │67萬5,400 │3萬3,770│
 │  │有限公司    │            │          │        │
 ├─┼──────┼──────┼─────┼────┤
 │78│中方國際股份│WY00000000  │62萬5,000 │3萬1,250│
 │  │有限公司    │            │          │        │
 ├─┼──────┼──────┼─────┼────┤
 │79│家興企業行  │VY00000000  │16萬1,100 │   8,055│
 ├─┴──────┼──────┴─────┼────┤
 │合      計│     5,292萬9,743元│263萬   │
 │                │                      │1,490 元│
 └────────┴────────────┴────┘
附表三(勁彩公司之銷項資料-虛設行號):
 ┌─┬──────┬──────┬─────┬────┐
 │編│營業人名稱  │發票字軌號碼│銷售額    │稅額    │
 │號│            │            │(元)    │(元)  │
 ├─┼──────┼──────┼─────┼────┤
 │1 │瑞獅國際行銷│VY00000000  │36萬5,800 │1萬8,290│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2 │瑞獅國際行銷│VY00000000  │30萬2,000 │1萬5,100│
 │  │股份有限公司│            │          │        │
 ├─┼──────┼──────┼─────┼────┤
 │3 │伍克實業有限│VY00000000  │56萬6,400 │2萬8,320│
 │  │公司        │            │          │        │
 ├─┼──────┼──────┼─────┼────┤
 │4 │明運工程有限│VY00000000  │82萬      │  5,000│
 │  │公司        │            │          │        │
 ├─┴──────┼──────┴─────┼────┤
 │合            計│              205萬4,200│6萬6,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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