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0年度保險上字第1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保險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
    101 年 09 月 04 日
  • 法官
    簡色嬌林紀元黃科瑜

  • 上訴人
    林胤丞林詠千林厚權林珮仙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保險上字第16號上 訴 人 林胤丞 林詠千 林厚權 林珮仙 前列三人共同 兼法定代理 林榮閣 人 前列三人共同 兼法定代理 許莉卿 人 前列六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律師 李衣婷律師 被上訴人 富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樓 法定代理人 鄭本源 訴訟代理人 李昌明律師 被上訴人 臺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炳昱 2 訴訟代理人 馬俊偉 被上訴人 國際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原紐西蘭商康健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朱立明 被上訴人 英屬百慕達商友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樓 法定代理人 陳嘉虎 前列二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吳光陸律師 前列二人共同 複代理人 廖敏如 被上訴人 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原保誠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銘陽 訴訟代理人 戴家誠 訴訟代理人 蘇維國 訴訟代理人 張瑾雯 被上訴人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樓 法定代理人 劉先覺 居台北市○○區○○街52號7樓( 址) 訴訟代理人 王建強律師 被上訴人 國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樓 法定代理人 謝良瑾(即接管人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接管小組召集人) 訴訟代理人 尹景宣 複代理人 余永璿 被上訴人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潤權 訴訟代理人 江明道 被上訴人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游芳來 訴訟代理人 劉銀珠 訴訟代理人 陳榮騰 被上訴人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石燦明 訴訟代理人 陳建誌律師 複代理人 王叡齡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保險金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審理期日另訂,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4 日民事第五庭 審判長法官 簡色嬌 法 官 林紀元 法 官 黃科瑜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4 日書 記 官 郭蘭蕙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0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