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1年度海商上字第3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1年度海商上字第3號
- 上訴人
- 金洲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加仁
- 訴訟代理人
- 吳艾黎律師
- 被上訴人
- 太古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太利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鄧見思
- 被上訴人
- SWIRE SHIPPING LTD.
- 法定代理人
- Martin Cresswell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徐瑋琳律師
陳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104 年1 月21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
民事第四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