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2年度上字第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買賣價金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02 年 04 月 03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上字第86號上訴人即附 長青村健康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帶被上訴人 法定代理人 陳金鈿 訴訟代理人 薛西全律師 陳思潔律師 劉妍孝律師 被上訴人即 加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附帶上訴人 法定代理人 郭軒甫 訴訟代理人 蔡祥銘律師 蔡晉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準備程序終結,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蘇姿月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3 日書 記 官 黃琳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