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2年度上易字第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
    102 年 10 月 09 日
  • 法官
    徐文祥謝靜雯洪能超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上易字第31號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甲       姓名住址詳卷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乙(即甲之父) 姓名住址詳卷 丙(即甲之母) 姓名住址詳卷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宋明政律師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陳春祥 施文品即大元電子遊戲場 湯姆熊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正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崇神開發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子寬 上訴人即附 帶被上訴人 泛亞育樂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葉振坤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利美利律師 參 加 人 旺旺友聯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吉雄 被上訴人即 附帶上訴人 丁       姓名住址詳卷 兼 法 定 代 理 人 戊(即丁之母) 姓名住址詳卷 已(即丁之父) 姓名住址詳卷 前三人共同 訴訟代理人 李淑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因本件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9   日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官 徐文祥 法   官 謝靜雯 法   官 洪能超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0  月  9   日書 記 官 齊椿華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2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