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2年度海商上易字第3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海商上易字第3號
- 上訴人
- 日商日本郵船股份有限公司台北分公司(日本郵船株式会社台北支店)
- 法定代理人
- 高泉宏康
- 訴訟代理人
- 吳忠諺律師
- 被上訴人
- 仕商達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文德
- 訴訟代理人
- 張啟祥律師
- 複代理人
- 簡弓皓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有關系爭海上貨運單約款方面之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海商上易字第3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有關系爭海上貨運單約款方面之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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