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2年度重勞上字第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9 月 29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重勞上字第6號上 訴 人 臺灣航勤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揚 訴訟代理人 陳金泉律師 李瑞敏律師 被 上 訴人 鄭盈昇 陳英三 王俊源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劉思龍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請求確認僱傭關係不存在等事件,本件準備程序終止,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29 日勞工法庭 法 官 鄭月霞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29 日書記官 陳靖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