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3年度上字第46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上字第46號
- 上訴人
- 東南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敏斷
- 訴訟代理人
- 陳君聖律師
- 被上訴人
- 台機船舶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凱芬
- 被上訴人
- 辰亞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邵春敏 同前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立夫律師
陳錦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爰命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上字第46號
陳錦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因確認股東會決議無效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爰命再開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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