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3年度重上更㈢字第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05 月 07 日
  • 法官
    徐文祥羅培毓李昭彥
  • 法定代理人
    蘇保全、蘇木連、吳明燦

  • 上訴人
    全存保企業有限公司法人王田農牧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
    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呂國寶即國寶企業社法人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上更㈢字第22號上 訴 人 全存保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保全 訴訟代理人 黃奉彬律師 王成彬律師 參 加 人 王田農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木連 訴訟代理人 郭憲文律師 被上訴人  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明燦 被上訴人  呂國寶即國寶企業社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黃清江律師 謝佳伯律師 複代理人  陳義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8 年6 月19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7   日民事第四庭 審判長法 官 徐文祥 法 官 羅培毓 法 官 李昭彥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7   日書記官 黃月瞳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3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