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3年度建上易字第18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建上易字第18號
- 上訴人
- 堂營土木包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童啟德
- 被上訴人
-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法定代理人
- 李怡德
- 訴訟代理人
- 許文勝
翁浩建
施旭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已於民國104 年12月8 日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再行準備程序,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建上易字第18號
翁浩建
施旭原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工程款事件,已於民國104 年12月8 日言詞辯論終結。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程序並再行準備程序,期日另定,特此裁定。
民事第五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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