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4年度重上字第40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上字第40號
- 上訴人
- 芳鑫貿易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詹家甄
- 訴訟代理人
- 江東原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毓棋律師
- 被上訴人
- 捷立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 被上訴人
- 兼法定代理 鄭正雄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駱怡雯律師
本院受理當事人間民國104 年度重上字第40號損害賠償事件,準
備程序終結。依民事訴訟法第274 條第1 項裁定如上。
民事第二庭受命法 官 黃國川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上字第40號
本院受理當事人間民國104 年度重上字第40號損害賠償事件,準
備程序終結。依民事訴訟法第274 條第1 項裁定如上。
民事第二庭受命法 官 黃國川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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