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5年度上字第14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12 月 14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上字第144號上 訴 人 思庫系統整合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郭馨蓮 訴訟代理人 黃俊嘉律師 吳龍建律師 孫安妮律師 被上訴人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法定代理人 盧玉棟 訴訟代理人 陳欽煌律師 郭子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承攬報酬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14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郭宜芳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12 月 14 日書 記 官 賴梅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