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5年度重訴字第6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6號
- 原告
- 吳仲勝
- 原告
- 葉寶美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春生律師
- 被告
- 陳松楊
- 被告
- 天德通運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顏川丁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康進益律師
康鈺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6號
康鈺靈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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