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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6年度勞上易字第8號

給付薪資等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4 月 12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勞上易字第8號

上訴人
佛廣大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建榮
訴訟代理人
孫志鴻律師
訴訟代理人
方浩鍵律師
被上訴人
林元笙
訴訟代理人
紀錦隆律師

      林宏政律師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06 年4 月25日下午2 時30分

,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2  日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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