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7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7年度上易字第271號

確認股權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07 年 10 月 25 日

法官徐文祥羅培毓李昭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上易字第271號

上訴人
太谷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上訴人
兼法定代理 郭昭文
上訴人
上訴人
太谷國際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訴人
墾丁大草原國際觀光農場股份有公司
上訴人
共同法定代
上訴人
理 人 郭黃罔店
被上訴人
林增埕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股權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07 年11月22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民事第一法庭續行準備程序,特此裁定。

民事第四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5  日

                審判長法官 徐文祥

                法   官 羅培毓

                法   官 李昭彥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0  月  25  日

                書 記 官 戴育婷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7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