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7年度建上字第18號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建上字第18號
- 上訴人
- 鴻華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春滿
- 訴訟代理人
- 吳永茂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羅玲郁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侯昱安律師
- 被上訴人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 法定代理人
- 黃鴻燕
- 訴訟代理人
- 林石猛律師
蘇姵禎律師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08 年3 月6 日下午2 時20分
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建上字第18號
蘇姵禎律師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並指定於民國108 年3 月6 日下午2 時20分
在本院民事第二法庭行言詞辯論程序,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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