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07年度建上易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
- 裁判日期107 年 11 月 26 日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建上易字第9號上 訴 人 台灣典範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束崇萬 訴訟代理人 賴泳竹 廖仲涵 被上訴人 亞瓦特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高彩雲 訴訟代理人 蔡祥銘律師 蔡晉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6 日工程法庭 法 官 李育信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6 日書記官 蔡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