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勞上字第1號
- 上訴人
- 張祐菁
- 訴訟代理人
- 劉思龍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張雨萱律師
- 被上訴人
- 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延生
- 訴訟代理人
- 陳欽煌律師
吳哲華律師
林廷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3月23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勞上字第1號
吳哲華律師
林廷威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確認僱傭關係存在等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3月23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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